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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采取措施加强义务教育工作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6:43:50

  乐昌市采取五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一是将义务教育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义务教育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针对薄弱环节,狠抓落实,切实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到2010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8%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以上。
  二是形式多样,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宣传牌,学校(含村级小学)、集市、街道、村委会悬挂横额、张贴标语,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使群众深知依法送子女读书的义务和责任,在社会上营造“送子女入学光荣,不送子女入学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是建立“防流控辍”责任制。把“防流控辍”工作责任落实到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小区),采取包户、包人等形式,督使适龄少年儿童依时到校。制定乡规民约,对未按规定入学和辍学儿童少年的家长和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约束,督促其依法送子女入学。把“防流控辍”工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对“防流控辍”工作责任不落实的,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能推荐为各级各类先进。
  四是加强学校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要求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学校管理,强化校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是加强督查,确保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该市政府每年9月中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小学“防流控辍”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韶关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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