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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正式启动
来源:本网 日期:2013-09-30 18:25:53

  

        6月10日,广东省(中山市)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在中山市政府会议中心正式启动。省妇联常务副主席、省妇儿工委秘书长周丽琼,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韩泽生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中山市妇联副主席、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周桂兰介绍了项目情况。启动仪式由中山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向荣主持。
  会上,省妇联常务副主席、省妇儿工委秘书长周丽琼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做好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工作的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项目工作,总结积累经验,为全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做好流动儿童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更多的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二是把握重点,着力提高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工作的实效。首先,把握好两个要求,包括国际项目的要求和我省承接项目的工作要求。其次,做好三个“结合”,结合儿童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一证通”制度的建立,结合中山市“16周岁以下儿童随行卡”的实际,借助国家项目,开创流动儿童综合登记工作新局面。三是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做好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工作的合力。要将流动儿童登记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的一项工作予以推进落实。中山市的项目领导小组,要从领导力量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妇儿工委办公室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充分发挥项目的议事协调作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把项目内容纳入工作议程,增强全局观念,各司其职,主动承担任务,打破部门工作界限,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推进流动儿童登记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韩泽生重点提出要抓好几项工作:一要做好信息调研工作,重点做好流动儿童登记、卫生保健和接受教育信息的采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数据基础;二要抓好信息登记系统研发,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的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积极探索流入地—流出地信息衔接方式,为实现珠三角流动人口“一卡通”探索做法和经验;三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实施项目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保护流动儿童权利的社会责任,鼓励流动儿童自愿登记、主动登记;四要把项目的实施作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保证流动儿童合法权利的全面落实;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项目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起“政府主导,多方合作,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
  参加启动仪式的还有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王远芳,省公安厅治安局户政处副处长林立奇,中山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梁丽娴,以及中山市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同志,镇区公安分局、流管办、妇联负责人等,共近130人。
  据悉,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基会开展的“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保护”项目从2001年开始实施,随着形势发展,项目内容不断充实,目前包括了流动儿童项目和留守儿童项目。从2009年开始,将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纳入其中,选择广东省和江苏省作为新增项目单位。其中,广东省选择中山市作为试点,江苏省选择常州市作为试点。
  为了更好地推动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广东成立了项目省级指导组,中山市成立了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试点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009年项目推进计划。项目正式启动后,将会开展儿童权利、人口流动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成立“保护流动儿童权利志愿服务总队”,开展流动儿童登记工作宣传志愿行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广大流动儿童提供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信息,并在研发流动儿童登记软件和流入—流出地衔接机制方面作积极的探索,更好地保护流动儿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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