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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于蓝副省长出席省“防拐”项目经验交流会
来源:本网 日期:2013-09-27 23:30:50

        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通过全国妇联实施、英国国际发展部资助、周期四年的“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以下简称“防拐”项目),日前进入结项,广东省是本次项目实施省之一。2008年6月26日下午,省项目指导委员会在广州召开了“防拐”项目工作经验交流会。副省长、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雷于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妇联主席、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赵东花在会上作了我省实施“防拐”项目的总结报告。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3个成员单位领导及深圳、佛山、惠州、东莞市等4个试点市项目负责人及等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雷于蓝副省长充分肯定广东“防拐”项目取得显著成效。她说“四年来,我省积极实施“防拐”项目,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维护流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成绩十分显著,为和谐广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她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来人口流进我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外来人口的迅速增长,给我省的社会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劳动权益保障、子女读书等成为我省必须解决的问题。据统计,在外来人口中,妇女儿童占半数以上。妇女儿童是外来人员当中最为脆弱最容易遭受侵害的群体,“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的启动,正是保护妇女儿童不受侵害的有力措施。
  雷于蓝副省长指出,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了关键的作用;项目试点市工作扎实推进,使流动妇女儿童切实享受项目实施成果。我省承接这一合作项目,就是学习利用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资源,为解决广东流动妇女儿童突出问题,搭建平台,建立机制。
  雷于蓝副省长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项目结项作为新的起点,要继续采取行政、法律、教育、宣传手段和措施,抓源头、抓预防、抓综合治理,做到常抓不懈,把防拐工作从单一项目实施转变为长期工作,从试点市扩大到全省。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推广“防拐”项目直接援助、部门联动广泛宣传等有效工作模式,整合资源,逐步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长效工作机制,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从而确保《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和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根据项目终期评估结果显示,广东“防拐”项目42项监测指标中,19个量化指标己经达到或超过目标任务;23个非量化指标也全部提前达到要求。四年来我省共设计和实施32个子项目计划,已全部按时并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期间,共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多万份,156万目标人群接受了安全流动的宣传。通过“防拐”项目直接援助行动,数百名流动女童获得学费资助重返校园,6.3万名流动妇女获得培训和体面工作。全国妇联和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广东的项目评估,对广东开展“防拐”项目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示高度满意。
  26日当天上午,来自省女企业家协会和深圳、佛山、惠州、东莞等4个试点市的项目实施基层单位的同志,以及外来女工代表共20多人,也在一起交流总结了各自参与实施“防拐”项目的工作经验。省妇联副主席、省“防拐”项目指导委员会委员周丽琼到会并作了讲话。(广东省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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