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来源:本网 日期:2017-07-22 00:30:42
  2017年6月,云浮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将更加健全,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儿童安全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明确,要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要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实施“希望工程”“希望家园”“金秋助学”等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各地要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动员和组织推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探索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新模式。
  《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包括: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强化教育关爱保护力度,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要加强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和加强农民工家庭帮扶工作,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措施,有序开放城市落户限制,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体系,包括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机制、发现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和评估帮扶机制、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同时要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和健康的成长环境。(云浮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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