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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妇儿工委[2007]14号 关于开展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4 23:01:11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5]15号) (下简称《意见》) (见附件1)精神,全面准确了解掌握《意见》下发两年来全省各地的贯彻执行情况,为年底召开全省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全省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省妇儿工委将于2007年下半年在我省相关地区就流动妇女儿童劳动就业、卫生保健、法律保障、社会保障与救助、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等权益维护情况,组织专项督查与调研。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妇儿工委和省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工作方案》(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意见》这一专项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要把该项工作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内容之一,从构建和谐广东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部署,明确任务,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务求实效,开展好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妇儿工委要按照调研提纲(见附件3)组织自查,并做好迎接省调研的准备工作。请于9月10日前将情况汇报(字数在5000字左右)和《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量化指标填报表》(见附件4)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接受省督查。各市于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修改整理本市的调研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2.省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配合调研的准备工作,并形成本部门的调研材料。9月份,省妇儿工委将组织三个督查调研组赴有关市开展督查调研。请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统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调研;并根据《意见》对本部门的职责要求提交部门专题调研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附件: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5]15号)
  2.《关于开展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工作方案》
  3.《关于开展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提纲》
  4.《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量化指标填报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张 琼    张智慧
  联系电话:020—87185668  87185856  87300716(传真)
  附件2:
  关于开展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政策
  落实情况调研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5]15号)精神,全面准确了解掌握<<意见>>下发两年来全省各地的贯彻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妇女儿童保障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提供决策依据,省妇儿工委将于2007年下半年在全省各地组织专项督查与调研。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的高度出发,全面调研了解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人人平等,同享权益的社会文明风尚,不断改善流动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广东作贡献。
  二、调研主要内容
  以《意见》要求为重点,调研和督查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维护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情况;二是制定、完善保障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规、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为流动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三是规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外来女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水平、严厉查处侵害外来女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情况;四是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流动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状况;五是加强流动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解决外来女工就医难问题,有效为流动妇女儿童提供卫生保健和计生服务的情况;六是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妇女儿童的刑事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本次调研督查的区域范围
流动人口较多的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
  四、调研工作安排
  (一)召开座谈会
  8月6日省妇儿工委办在广东大厦召开省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座谈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谈调研思路与提纲。
  (二)下发调研提纲
  8月下旬,省妇儿工委办在召开相关单位座谈会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综合各相关厅局的意见,以通知的形式把调研提纲及具体要求下发至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各成员单位。
  (三)各地开展自查
  相关市从8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根据省妇儿工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及下发的调研提纲,做好本地区的自查工作,认真分析本地区流动妇女儿童的现状,在维护流动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贯彻措施,形成综合情况汇报,迎接省妇儿工委的全面督查。
  (四)省组织抽查调研
  1.时间安排  9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研的方式  采取以听汇报、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3.分组安排  省妇儿工委将组成三个督查调研小组分赴三个市开展督查调研。
  第一组拟以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雷于蓝为组长、省妇联主席、省妇儿工委副主任赵东花为副组长,省教育厅、公安厅、劳动保障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省委有关工作部门的处室领导组成的调研组到东莞市调研。
  第二组拟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妇儿工委副主任江海燕为组长,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卫生厅、统计局、总工会、省府调研室、省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调研组到佛山调研。
  第三组拟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精神文明办主任、省妇儿工委副主任胡中梅为组长,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司法厅、财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到珠海调研。
  (五)形成调研报告
  1.9月下旬至11上旬为相关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厅局产出调研成果阶段。各市及省直有关厅局要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材料上报省妇儿工委办,其中各市的调研材料需要在10月中旬定稿上报。
  2.11月中下旬,省妇儿工委办在调研和综合各地市、相关厅局材料的基础上形成本次专题调研活动的总报告。
  3.12月上旬为资料整理汇编阶段。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对每个地级以上市、省相关厅局开展调研后形成的调研报告汇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汇编。
附件3:
  关于开展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政策
  落实情况的调研提纲
  一、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情况
  (一)各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情况
  1.各市是否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具体模式如何?
  2.各市<以及所辖县区>政府或维稳及综治委是否成立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否加强对暂住户口登记、暂住证办理及信息采集等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3.乡镇、街道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居委会是否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并按照暂住人口2‰—3‰的比例配一名管理人员的要求,组建综合协管员队伍。
  4.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是否纳入地级以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并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中占一定分值; 所需经费是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各地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数据采集、维护情况。
  1.是否组建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全市联网和信息共享?具体模式如何?
  2.16周岁以下携行儿童的申报、信息采集、录入情况。
  二、制定保障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规、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为流动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
  (一)各地制定保障流动妇女儿童权益及实施管理服务的政策法规情况。
  (二)各地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和被遗弃儿童的收养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意见和建议。
  (三)各地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情况。
  1.法律宣传教育方面:(1)各地是否有适用的法律宣传教材或宣传资料,定期派发或提供给流动妇女儿童学习;(2)有无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开展了何种形式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3)在当地新闻媒体上是否有独立的宣传栏目、专刊、专版、网页等,是否利用媒体对妇女儿童的特殊保护措施、各项权益及得到保护的各种法律途径进行宣传,平均每周在媒体上的播放时间有多少?(4)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居委会有无固定宣传橱窗、标志性宣传设施或宣传场地。
  2.法律援助方面:(1)镇村、街道社区是否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并为妇女儿童寻求法律援助提供有效指引和帮助;是否对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进行定期、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是否知晓获得这一法律援助的途径,知晓率是多少?(2)每年为流动妇女儿童提供多少人/次法律援助?(3)各地是否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条件的流动妇女儿童均能得到法律援助;接受援助的妇女儿童是否通过法律援助得到有效维权;工作中存在哪些影响法律援助效果的因素等。
  3.维权工作载体运行情况:妇女维权热线、青少年维权热线、流动妇女学校、青少年维权岗、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状况。
  三、依法维护外来女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水平、严厉查处侵害外来女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情况
  (一)加强流动妇女的学习教育情况。
  1.各地在积极探索办好外来女工流动学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2.是否建立外来女工流动学校并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开展了外来女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等。
  (二)各地为流动就业妇女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权益保障以及查处童工问题等方面工作成效、存在困难、有何建议。
  1.在维护流动妇女就业权益方面的制度建设包括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成功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
  2.各地外来女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特别是参加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的情况。
  3.在流动就业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
  4.如何结合贯彻省提出的“农村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做好流动就业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保障流动妇女职业培训权益。
  5.流动就业妇女享受免费职业介绍的情况如何?主要从事的工种,大致的比例。
  6.如何防止以劳动剥削为目的拐骗流动就业妇女。
  7.外来女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已签订劳动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实现同工同酬;外来女工的工资收入状况,按规定发放工资以及工资调整机制情况。
  8.外来女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和涉及外来女工的劳动争议是否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9.外来女工的“四期”保护是否落实。
  10.在打击非法雇用童工方面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四、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流动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状况
  (一)各地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情况,流动儿童入公学校的比例。
  (二)制定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及完善管理服务的政策法规情况。
  (三)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采取的措施和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
  1.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列入城乡建设规划、教育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工作范畴的情况。
  2.公办学校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情况,如何采取的措施,扩大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3.支持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民办学校发展有那些优惠政策,如何加强流动人口子女的民办学校的管理。  
  4.如何改进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和服务?收费情况如何?在规范收费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5.希望工程在帮扶流动青少年方面的主要做法、成效。
  (四)当前在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今后工作设想和政策建议。
  五、加强流动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有效为流动妇女儿童提供卫生保健和计生服务的情况
  (一)各地流动人口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的基本情况。
  (二)各地贯彻执行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方针政策、考评方案时有无将流动人口纳入统筹管理,效果如何?妇幼保健常规制度,如例会制度的执行内容中有无包含流动人口的服务内容?
  (三)当地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纳入生育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社保等社会医疗保障管理的情况及效果,当地流动人口中有困难的孕产妇纳入医疗救助的情况及效果。
  (四)各地对流动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情况,包括婚检、拒毒、防艾等教育宣传情况。
  (五)各地在建立妇幼保健与计生管理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情况。
  (六)各地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方面的现状、困难与建议。
  (七)各地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的主要做法,如何促进有关部门的管理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
  (八)当地出台了什么样的流动人口计生维权措施,如何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及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如何保障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九)育龄女性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子女保健方面的特别需求。
  六、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妇女儿童的刑事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各地打击侵犯流动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1.是否按照上级部署,针对本地区突出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涉及流浪乞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组织、教唆、诱骗、胁迫未成年人乞讨和盗窃及利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等违法犯罪。
  2.是否组织开展扫除“黄赌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及吸毒违法犯罪。
  3.是否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流动人口的传销违法犯罪。
  4.打击地下非法接生、非法性别鉴别情况。
  (二)各地在打击强奸和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活动的情况。
  1.在涉及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中,对被害人的不法侵害如何完善及时取证问题。
  2.对多发性、系列性强奸妇女案件如何加强串并案件分析。
  3.在办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工作中,是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规(试行)》执行。
  4.在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中,买方市场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需要哪个部门牵头,有什么困难和对策。
  5.能否在拐卖儿童案件发生的重点地区开展一次彻底的儿童人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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