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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昨起实行一天一报制度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4 18:45:46

        为了进一步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食品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省工商局5月19日召开全系统维护食品市场安全紧急会议,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启动历时7个月的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从5月19日开始,各地级以上市工商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实行一天一报制度。
  省工商局负责人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整治。第一阶段从5月—6月底,重点治标,全面出击,迅速铺开整治工作。重点进行散装白酒清查: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散装白酒销售的主要地区的特点,全面清理散装白酒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销售散装白酒行为。重点检查销售单位是否持有白酒的卫生许可证和其他有效证件、检验报告。未持有有效证明的不得销售。重点清理收缴无警示标志的甲醇、工业酒精、工业合成乙醇等特殊商品,清理收缴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白酒。对制造、销售毒酒、劣酒致人中毒、伤亡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一是对未取得食品(重点是酒类、奶粉、饮料)生产经营审批文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开业)登记及变更(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不得核准登记。其中,对从事酒类生产经营的,还应按规定提交相关的审批文件。对从事甲醇或非食用酒精(包括工业酒精和合成酒精)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开业)登记和变更(经营范围)登记申请,须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予以核准登记。二是全面清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有关许可证。各级登记注册部门须对已登记注册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未能取得相关审批或许可证的,应限期办理;逾期不能提供的,责令变更登记(取消相关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整治的第二阶段为7月—8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以达到治本的效果。第三阶段从9月—10月底,以中秋、国庆为重点,开展节前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掀起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第二次高潮,全面检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查各项整治措施以及监管机制的落实情况,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和回潮。第四阶段从11月到年底,省工商局将派督查组赴各地督查,主要检查各地的工作部署、采取的措施以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同时各地还要认真总结分析实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水平。
  据悉,从5月19日开始,各地级以上市工商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实行一天一报制度,上报内容包括:1.当天收回有照无证经营户营业执照的情况;2.当天取缔无照经营的情况;3.当天封存散落在社会上的散装白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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