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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三部门联合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来源:本网 日期:2021-09-14 16:21:06

  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妇联和关工委组织的职能优势。近日,梅州市检察院、市妇联与市关工委经过多次会商,共同签订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协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实施细则》中,三部门就工作的主要任务、内容、机制、组织保障等四大方面达成合作共识。通过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失管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及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地区、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等重点地区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注意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引导监护人改善家庭教育方式,着力解决监护人主体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和方法欠缺,家庭成员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

  下一步,市检察院、市妇联和市关工委三部门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细化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顺利推动,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梅州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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