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江门市江海区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联动机制工作,有效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近日,区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分局、妇联等13个有关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就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格限制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一道“防火墙”。
《意见》共12条,从适用范围、强制报告、入职审查、从业限制、执行机制、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作出规定,要求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意见》明确规定: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查,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录用。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意见》还建立了执行监督机制。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对相关用人单位落实从业限制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督促。
该《意见》的出台,是江海区保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的又一有力探索,是江门市首个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意见》出台实施后,多部门将共同推进未成年人防性侵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幸福感。(来源:江门市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