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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女儿童新规划编制成员单位调研报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13-09-30 20:11:01

一、分领域专题调研系列研讨会概述

    201075日至715日期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编制调研组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共开展了六场专题座谈会。其主题分别是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就业与妇儿社会保障、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妇女儿童与环境、妇女儿童与健康。与这六场专题座谈会相对应的牵头单位分别是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和省卫生厅。
    第一场分领域专题研讨会于201075日在广州市东园宾馆召开,其主题是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参加研讨的成员单位有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总工会、省妇联。会上大家肯定了广东妇女参政议政所取得的成绩,在各级女性参政的平台上,女性所占到一定比例,如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达到47.69%,女干部比例在40%左右,人才队伍中女性比例从2000年的36.13%上升到2009年的42.44%;会上大家就届中女性参政指标达标、农村村委女性比例提高、处级女性干部退休年龄、妇女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重、妇女提案议案数、妇女参政议政监测指标的科学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第二场分领域专题研讨会于201077日在广东省政府大院省人社厅召开,其主题是妇女就业、妇儿社会保障。参加研讨的成员单位有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总工会、省妇联。会上大家就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培训,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为困境妇女儿童提供社会支持和救助,推进新农保和生育保险,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三场分领域专题研讨会于201078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召开,其主题是妇女儿童与教育。参加研讨的成员单位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经过十五十一五时期广东教育的快速发展,广东教育在量上已具规模,未来十年广东教育发展应在上花工夫。会上大家就幼儿园规范管理和政府投入,发展职业教育、实现战略性结构转移,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就教育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会者深入讨论了非户籍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农村学前教育的推进问题、民办学校的扶持与管理问题、基本消灭部分地区中学大班额等问题。
    第四场分领域专题研讨会于2010712日在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其主题是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参加研讨的成员单位有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统计局、团省委、省妇联。会上大家就减少青少年犯罪、规范网吧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家庭暴力、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五场分领域专题研讨会于2010714日在广东省文化厅召开,其主题是妇女儿童与环境。参加研讨的成员单位有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住建厅、省爱卫办、省统计局、团省委。会上大家就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社会文化环境、关爱留守儿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文化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六场分领域专题研讨会于2010715日在广东省卫生厅召开,其主题是妇女儿童与健康。会上大家就妇儿发展规划健康领域的各项指标做了详细具体的讨论,提出了基层工作实践中发现的诸多问题,还提出了项目管理、新指标设立、指标责任部门更改、旧指标删减等很多具体的建议。会上诸多真知灼见对调研组启发很大,也引发大家关注到目前妇幼保健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二、研讨的主要议题与内容

        1.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专题
    1)关于届中女性参政指标达标难以保证的问题。由于退休、工作调动、个人原因等因素影响,届中女性参政指标容易出现波动,又由于女领导干部人数少,绝对数对女领导配备率是否达标产生较大影响,如只要某女领导离任而又未到换届选举,这一年配备率就不能达标,影响非常明显。对于女性参政的配备比例讲求的是合理而非简单的加大加强,这并非是降低要求,而是对我们提出了更科学合理的高要求。要求女性参政一定要在某一年内达到某一配备比例是不现实的,关键在于指标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指标太高完成不了,这是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有了科学合理的指标实际工作才好开展。
    2)在妇女各级参政议政平台上,广东女性所占到一定比例。如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达到47.69%,女干部比例在40%左右,人才队伍中女性比例从2000年的36.13%上升到2009年的42.44%。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最重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女性参政意识;二是参政平台;三是议政水平。也就是说首先女性要有意愿参政议政,其次要为她们提供参政议政的环境和条件,最重要的是保证她们上岗以后能够发挥作用。故此,妇儿发展规划需要有系统的视野和角度,注意各类各层指标的均衡。建议增加或突出妇女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重、妇女提案议案数等指标。
    3)关于女干部的培养问题。一是储备总量不足。二是女性干部参政欲望和动机不强。三是综合素质培养不够。在女干部培养上投入更多资本,增加给女性参政的可能性,来加强女性参政意识。
    4)关于基层妇女参政问题。目前广东的情况是农村的大量年轻女性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守的女性多为老年人或残疾人。在刚性的女性参政配备比例要求下,农村的女性人力资源情况就显得明显不足。这个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改善其生活方式、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通过这两项来留住年轻人。另外拓宽选拔视野,鼓励女大学生下乡当村官村长助理,对居住一年以上、有参政意愿、且不在原居住地参政的非户籍妇女,吸纳进来可以参加选举。给农村基层女干部给予经济上的补助,政策上的倾斜,例如女村官向乡镇公务员的身份转换。
    5)关于处级女性干部退休年龄问题。妇联的同志主张推进,人社厅的同志认为最好与中央方案保持一致。
        2.妇女就业、妇儿与社会保障专题
    1)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女性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发展目标一是彻底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二是女性就业占就业总量的比例应提高到43%以上;三是优化女性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其中可增加一个指标就是国企事业单位中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应占到49%以上,公务员中的女性比例应占到25%以上;四是重点扶持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五是加大政府投入,增设幼儿园,解决妇女育儿的后顾之忧,以此促进妇女就业。
    2)社会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覆盖面有待扩大。还有两千万农民未纳入新农保,怎样加快推进?广东已有12个市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一些市将生育费用列入了医保报销范围。生育保险只在1994年时有一个全国文件,2008年前这项工作开展缓慢,近两年慢慢发展起来了,希望出台全国性的文件。目前已出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的趋势,这将使生育保障的覆盖面扩大。建议将2020年新规划的女性生育保险覆盖面指标定为94%,目前是85.42%。生育保险要在广度和深度上去推广,尽量减少女职工生育给企业用工带来的损失,以此从根源上改善女性就业的劣势地位,以经济利益为杠杆来调节劳动力市场。
    3)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通过加大城乡一体化建设来改善整个农村的大环境,使农村妇女与城市妇女在同一起跑线上。通过技能培训来提高农村妇女的素质,有好母亲才有好孩子。目前已经就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农民工子女免费技工教育等做了一些工作。
    4)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村妇女创业。
        3.妇女儿童与教育专题
    1)广东教育经过十五 “十一五十年快速发展,在量的发展上初具规模,成绩显著,未来十年要着重质的提高。通过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本期规划成就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稳步提高,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广东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广东人口总量大,流动人口多,地域、城乡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缓慢。
    3)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粤东粤西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差距大。初中、高中大班额问题突出。
    4)高等教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与产业发展不适应。女大学生、研究生就业难。
    5)现在学龄人口在减少,原本的师资有富余,但是编制内人员不可以解聘,农村教师高龄化突出。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之后辍学率还是没有降下来。可否小班教学,既能提高教育质量又不至于使教师资源闲置。现在如果投入太多到解决大班额问题,将来人口高峰过去,造成资源浪费。大班额主要集中在县城,长期以来,我们只看到省际人口流动,不看县际流动,大班额在粤东西地区的县镇较集中,建议用减少率代替绝对率做指标,这样可以看到教育发展的成效。
    6)流动人口带来的压力。广东承受了全国最大的流动人口压力和就业问题,但是,流动人口管理资金却很有限。2000年,广东省有外来工学龄儿童64万,2009达到278万,其中外省学龄儿童134万,2008年国家财政投入一个亿。目前约一半在公办学校就读,省财政每年拔1000万给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农民工凭积分可以让子女享受户籍人口子女同等的教育服务。但非户籍学生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仍然存在较大困难。
    7)财权与事权不相称(中央财政无支付)。中央没有给义务教育书本补贴费。珠江三角洲以外的县财政困难,缺乏中央财政支持。
    854%的学前教育是民办,公共财政投入不足。2005年开始,幼儿园实行等级评定制度,但有相当多的民办幼儿园未纳入规范化管理。原来0~3岁托儿所属卫生部门管理,现在卫生部门不管了。0~3岁的早教问题,国家授权才可批办,广东省只有中山将早教纳入教育部门管理。十一五规划强调0~3岁发展,但做的较少,因为体制还没有理顺,没有授权,谁都不敢管,出现主体责任部门缺失现象。原许多幼儿园由妇联开办,现在妇联不办了,教育部门也未完全管起来。因此,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
    9)中职教育基础能力仍然薄弱,缺乏吸引力,社会认可度不高。中职教育体制不顺,分割成两块(教育与劳动)来管理。20112020年规划中指标不要太具体。对于中职教育不需要独立设立一套标准,而是将现有资源利用好,做大做强再延伸。
    10)残疾儿童教育的各项指标在全国都较为落后。一是特殊教育学校少、规模小、质量不高,不能满足需求。10年来特教学校的数量一直增长缓慢。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效果并不理想,他们确实需要特殊教育。二是残疾儿童的总人数一直没有掌握,因为抽样调查的数据并非普查数,抽样调查统计只统计有证的残疾儿童,很多残疾儿童由于未领证,无法计入统计,所以现有数据并不可靠。三是报上来的入学率很高,但实际上很多残疾儿童并没有入学,或者入学后不久又辍学。四是本省高等教育设置,没有设置特教专业,师资培养不够,教师质量难以保证。目前只能在外省招特教老师,因为教师待遇的问题,珠三角还可以招到人,落后地区就招不到。
        4.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
        (1)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中妇女缺乏防范意识,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流动人口家长因为工作繁忙或者是不注重也不懂得怎样教育孩子而对孩子看护较少,加上缺乏利益表达和维护的渠道而使孩子的权益容易被侵害;珠三角是制造业基地,女工较多,保障女工的权益仍存在不少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的权利和其他各项权益的维护问题;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一直没有明朗清晰的态度和成熟可行的举措,全国都处在探索的阶段。
        (2)妇女权益维护。
        ①家庭暴力问题。现在不少案件涉及家庭暴力,但不好处理,因为难于取证、发生率高,加上当事人态度反复,造成屡屡出警却收效甚微,结果浪费了警力而没有工作效率。
        ②婚姻家庭纠纷问题。在法院处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离婚案占83%。离婚财产纠纷案也较多,还有解除同居关系案。司法审讯中,贯彻男女平等,照顾女性权益,保护儿童的原则。对于有困难的女方,或者无过错方进行保护赔偿。率先开展家事和议庭的试点工作,专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下半年将出台详细的相关工作制度。从2008年开始试点,即法院先下裁定,颁布即刻停止侵权保护令,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提出离婚诉讼,否则保护令失效。这项工作需要治安部门配合。
        ③重婚问题。重婚案是自诉案,但因为受害妇女经济不独立,或者不愿意、不敢告,而导致在多数情况下妇女都不起诉,或者起诉后又撤诉。诉讼人态度变来变去,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最终往往无法立案定罪。如果公安部门依据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立案侦破提起诉讼审讯的话,往往因为重婚的隐蔽性和当事人的不配合而难以开展。

        ④性骚扰问题。由于性骚扰案件的隐秘性难于取证,或者当事人不愿公开,或者觉得起诉了也没有什么用,很多人是不会报案的。因此具体数额不好统计,但可以看出实际的数额要远高于报案数额。还有对于性骚扰界定问题,以及需要出台处理这类事情的详细办法。
        ⑤外嫁女问题。在广东一些地方存在村违规侵犯外嫁女参与集体经济分红的权利,利用村规民约剥夺外嫁女及其子女的经济权益的现象。这类案件难以受理,处理难度较大。村集体经济股份管理的松动,越来越多外嫁女权利意识的增强,使得外嫁女财产保护问题成为广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3)青少年法律保护。广东现行的两个青少年法律保护条例权威性有待提高,有关部门对于两个条例选择性执行,更多是一种应急性暂时性的规定;全省过去五年来四万多人次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11%。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四分开制度,省和一些市建立了少年法庭。对犯罪少年进行行为矫治和社会工作干预;还没有建立有效的考评体系,导致执行乏力;主体作用不强,青少年自身参与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
        (4)妇儿法律宣传。妇儿法制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宣传的方式方法跟不上需求;传统意识影响,妇女自身对于法律手段运用得少;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够,认为是私事,有些部门因为维权成本太高而不愿意实施;对娱乐服务行业女性的管理;法律宣传工作在富裕地区宣传开展好些,欠发达地区开展情况不理想。
       (5)网吧问题。家长与孩子的态度不同。有的认为网吧对于青少年成长是九分害,一分利,网吧成为诱发犯罪的地方而存在。问题是怎样使青少年健康上网,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配合,引导孩子正确健康上网。另外,我们应该注意到除了青少年有上网需求,还有一些外来成年人也有上网需求,比如和亲人视频聊天。加上网吧经营背后的利益群体存在,要全面取缔不太科学也不太可能。
        (6)降低妇儿维权成本。在妇儿保护中政府与个体成本都高,政府方面投入大但效果不太理想,个人方面,司法鉴定费高,导致放弃鉴定,赔偿不到位。如何降低维权成本,没有专门针对女性的经费减免,因为法律救助是依据平等和全面保护的原则来做的。
        5.妇女儿童与环境专题
        (1)农村妇女儿童社会文化环境改善问题。目前城市妇儿发展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较以往已经大大改善,妇女儿童社会环境的问题是城乡差别悬殊,农村的青壮男性大多出外打工,而农村留守妇女要务农顾家,上下里外一肩挑。没有生活保障,也没有社会文化活动的场所和渠道。故此,村一级的文娱设施建设很重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统筹各部门一起来做。需要经费保障和牵头人,要有钱做有人做才行。
    今后工作的重点在改善广东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娱生活环境。其关键在于订立相应的考核指标,这样才能引起各级领导重视,工作力度才会加强。因为公务员的工作是做好了没有奖励,做不好也没有惩罚。指标可考核到乡镇一级公务员,通过乡镇去做村子的文化工作。由于基层权利薄弱,政府对村委无明显利益限制,指标是无法对他们起作用的。
        (2)网吧问题。
    文化厅设立了文化执法局来管理黑网吧。网吧现在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文化厅发牌。对于网吧开设和管理,政府有详细的规章制度,但是网吧老板受利益驱动,钻漏洞,也存在一些黑网吧。因此并非无制度,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文化执法队没有执法的人力物力,管不过来,将网吧管理落到片警进行综合管理是一个思路,但是基层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这里还涉及工商司法部门的职能权限问题,文化厅很难啃下这块硬骨头。
        (3)对流动人口的人文关怀。
    富士康事件之后,引发政府对非公企业的重视,在今年会有一个趋势:关注流动人口,改善用工环境。有一些民企在人文关怀上做得比较好,但绝大多数民企没有做好。  
        (4)留守儿童的问题。
        ①广东留守儿童早已过百万(2004年妇联摸查结果)。农村有很多6061部队,即留守的老人与小孩。留守儿童可能还要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弟妹,又要兼顾学业、家务,长期处在关爱缺失和过早承担家庭责任的状态中,容易形成心理障碍;另外,因为缺乏看护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问题。
    团省委正在实施希望家园项目,即有一个固定的场所,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有专职辅导员)、学习辅导和安全教育。必须是在3407条扶贫村才可以建。主要是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实施。如何将这块服务推广做开而又不贴上留守儿童标签,是值得研究的。
        (5)农村卫生环境。主要是改水改厕,降低疾病发生率。改厕在全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地位都很高,主要是因为血吸虫带来的不利影响。广东在意识上比较好,都愿意建户内厕所,改厕的普及率较高。在工作中,有时候存在部门之间因为出发点不同而造成的观点不同。比如农村沼气建设,农业部门从能源的角度出发提倡建设;但是卫生部门从卫生的角度就不主张建,或者是需要一些条件来辅助。关于垃圾污水的处理,一些县只是建立了房子,却没有运作起来。
        (6)电视传播。
    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关于妇儿的宣传只在一些节日或者大型活动时才有,公益广告播放时段不够。
    低俗之风时有抬头。对此广电局对涉性节目进行了清理,地级以上市得到清查,但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还是有一些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节目存在。总的方针就是鼓励通俗节目,适度容忍庸俗节目,及时提醒整治低俗节目,坚决封杀恶俗节目。
    广电资源不平衡。对少儿动漫节目的扶持力度大。妇女儿童的专门节目比较少。
    农村电影放映。地方政府支持不够,经费投入不足。需9000多万经费,但只到位2000多万。日前清远做得最好,主要是因为当地领导重视。
        6.妇女儿童与健康专题
    1)妇幼保健作为公共卫生工作应明确,进行功能恢复,不按医院管理。保障有人员、有经费、有项目、有发展目标。
        (2)婚检及相关问题。

     取消强制婚检之后,同时出现出生缺陷率上升与婚检率下降的现象,但调查证明两者相关不大,因婚检不能阻止出生缺陷的发生(影响出生缺陷的因素有:10%环境,25%遗传,65%环境与遗传因素共同作用)。出生缺陷率上升一是因为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二是因为监测水平提高。以先天性心脏病胎儿孕前检查为例,监测网的干预、技术的发展使先心儿孕前检查发现率提高。可能原先的发生率也很高,只不过受技术水平制约发现率很低,这里有发生与发现的区别。要注意这个指标的制定方向,它是随监测水平上升而上升的,同时也受到社会发展的影响。
    民政部门取消强制婚检是为了使结婚证领证率上升,这牵涉到民政部门。建议婚检率不再作为考核指标,如用的话就将责任部门改为民政厅。因为卫生部门只能提供医疗服务,但对人们接受婚检没有约束力。
    用依法婚检的提法更好些,因为国家法律有规定一些受身体健康因素限制而不能结婚的情况。就目前来说文化素质高的愿意主动去婚检,文化素质低的因为意识不到其中的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愿意婚检。婚检分为医学检查、医学指导、医学咨询三部分,不只是医学性剔除不利因素,打下优生基础,而是一项综合性的生殖健康服务。
        (3)工作指标分层。注重指标内在的关联性,如果是单个部门不可全控的指标,就不要做业务考核指标。工作指标分层,使政府知道具体要做什么,要注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共享,开放、系统地思考和看问题,不要变成部门之争,需要大的系统结构调整。

        三、会议主要建议

        1.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专题
    1)建议增加或突出妇女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重、妇女提案议案数等指标。建议在妇女议政上对于女性的提案进行统计,利用网络等信息手段扩大普通女性的参政议政渠道,放宽视野,不一定要当选干部才可以议政。
        (2)国企事业单位中的女性比例可设为50%;各级干部比例可设为40%以上,因为确定的比例很难适应地区差异,设一个范围比较好;公务员中女性比例可设为25%,这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3)关于村改居是按居委还是按村委标准问题,判断其是按居委会还是按村委会的标准执行要看它是否与集体经济相剥离,已剥离则为居委会,未剥离则仍按村委会标准执行而无论其是否改为居委会。
    4)妇儿发展规划的各个指标和提法要注意与中央及省各个职能部门的规划和实际情况相衔接。注重同人大、政协的沟通,使女性的声音得以表达。
       2.妇女就业、妇儿与社会保障领域专题
    1)儿童福利:建议建立社区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可以并到社区服务中心里,但必须能够发挥为0~18岁的儿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的功能。其中06岁的儿童服务主要是针对家长,通过教育家长来教育孩子,可提供青少年托管等服务。加强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目前这方面需求很大,要避免这样的公益阵地变为部门资产。
    加强NGO的发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使儿童服务多样化,为反对儿童暴力、指导和干预儿童成长、表达儿童利益做工作。建议在权力体系中增设儿童保护者的席位,渗透儿童观。还要加大对于单亲、流浪、服刑人员子女、孤儿等困境儿童的扶助力度。
        (2)建议增加农村技能培训妇女比例这一指标,目前这一指标为40%
    3)加大对困境妇女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对单亲、残疾、失业、贫困等妇女和儿童应给与充分社会支持。
        (4)提高孤儿供养标准,到2015年,各市县要有儿童福利机构。
       3.妇女儿童与教育专题
    1)教育统计指标在计算上需要规范,是否将流动人口计入统计范围?计入的话数据的长效性如何,成本如何?建议用年辍学率来做指标。
    2)考核财政经费在教育上的支出比例。不少人持支持的观点,财政部门同志认为国家规定教育支出要占GDP总值4%的目标不好实现,这个目标说了很多年但是一直没有实现,这是一个国家目标,统计口径也不一样,因此不应做省级目标。
        (3)大班额的比率,用减少率来考核。
        (4)残疾儿童教育。用应建校率(应建五所,只建两所,则建校率为40%)来衡量残疾儿童教育的发展;关于入学率的计算,以前是将盲聋哑儿童计入入学率计算范围,但是现在又有很多自闭症、脑瘫、重度残疾不能自理的残疾儿童,适合他们需求的教育形式应是集康复教育一身的特殊教养学校;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立特教专业,培养本省的特教老师。
    5)早期教育。建议填补早教这一空白,但不要政府全揽或者完全社会化。应建立儿童早教指导中心,须有财政经费划拨,对0~3岁的儿童的监护人进行培训,并加强0~3岁教学专家队伍的建设。
        (6)指标讨论。
    必须了解今后规划目标,最大限度地与各部门统计口径相一致。必须衡量这个指标的重要性与成本,很重要的指标即使成本大也要推。数据来自各部门,必须统一口径,否则没有科学性、可比性。指标设计更应该突出重点,要精简,一个指标要有牵引作用,可牵引出其他支撑指标,如果有一些指标与妇儿发展关系不紧密,则不必要。
    关于毛入学率计算问题,小学、初中教育的毛入学率分母都用常住人口计算;高中教育的毛入学率分母则用户籍人口计算。
    幼儿园违规办园,很多无法计入统计,难以规范管理。目前采取了公布政府批准的幼儿园名单,引导家长选择。
    文盲率、普九率可否取消?这是国家统一的教育指标,取消的话要慎重考虑。
    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政绩考核,纳入教育强镇、教育强市考核指标。
        ⑥希望民办学校能够得到更多公共资源和财政的支持。
    妇女培训指标多为定性,难以进行定量统计。其他部门开展的培训如何统计,需要硬性规定来统一口径。
        4.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
    1)将农村妇女经济利益保护写进规划,对村规民约进行监督约束,从源头上清理违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村规民约。外嫁女财产保护问题是广东的特殊问题,新规划是省的规划,就要做出广东的特色来,就要适应广东特殊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环境,将外嫁女问题纳入新规划考虑。
    2)广东是流动人口大省,新规划要考虑到未来十年对于流动人口管理的趋势和变化。加强对流浪、乞讨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保护工作。严打卖淫嫖娼。
    3)关于家庭暴力问题。可否设立具体可行的处理规范,从根本上应该是帮助家庭成员自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通过社区教育宣传、心理辅导帮助夫妻双方建立良好关系。
    4)加强宣传实施工作条例的督查力度,加强检查考核,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列入省人大的执法考察。
    5)妇儿法律保护指标的正负向难以判断,目标方面注意关于其中的弱势群体,完成任务方面注意挑选一些操作性强的,精简的指标。
    6)继续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高居民和职工的法律意识。
    7)到2015年,各区县建一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至于青少年法庭,珠三角有,它是需批办(编制、案件)才可以设立的,提议按各地需求来设立,不列入指标。
        (8)青少年作案人数占作案总量的比例。建议以案件数来做指标。
        5.妇女儿童与环境专题
        (1)农村妇女儿童社会文化环境改善问题。珠三角洲地区的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健全,但广东还有七、八千个非珠三角洲地区的行政村需要建立健全文化服务体系,如果政府全额补贴的话数额太大,负担不了。因此,政府可以订立2020年在全省实现五个一的目标,主要是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要实现五个一,即:每个村有一块小广场,有一间房子(图书室),有一支队伍(文娱活动队),一个月有一次活动(2131工程:21世纪每30天放一场电影);也可按照国家的提法:一是市有3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二是县有2馆(文化馆、图书馆),三是镇有1站(文化站),四是村有1室(文化室),五是11本书。
        (2)网吧问题的建议。目前正在做广播、电视、网络三网合一的试点,试点成功的将不需要网吧。目前全面封杀网吧不现实。可以结合志愿者服务,通过雏鹰之星网络平台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强化指引,引导健康上网导向,规范管理。

     (3)对流动人口的人文关怀。新规划要考虑到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推进流动人口城市化进程的任务;要注意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较多的现状。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的问题是薄弱环节。应加大财政投入。
        (4)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团委、妇联都做了一些工作,努力筹集资金和招募志愿者下乡关爱
留守儿童。但这样做的力量非常有限,怎样落实到一个载体来做,从根本上解决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建议在新规划中纳入对留守儿童的关爱,逐年改善他们的境遇。
        (5)公共文化建设经费占政府财政支出的比例。要形成合力解决阵地、经费、人才三个问题。将公共文化建设经费
占政府财政支出的比例列入指标,要纳入财政预算,克服只管硬件建设不管软件建设的做法,避免导致只盖房子没有人做事的空壳工程。可借鉴江西在农村文化建设上采取点菜式的服务,每年划拨1.9亿经费搞文化下乡活动。我们可以走低水平高覆盖的路线。
        (6)农村卫生环境。不主张在农村建公厕,一是难管理,农村厕所的后续管理跟不上;
二是粪肥利用有争夺。统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其中水质量有6项基本指标,要达到这6项指标需水利部门在搞建设时就按要求操作。建议水合格指标由水利部门报,其余几项由爱卫会报。
        (7)指标讨论。
    指标数据要有连续性。如果中间有空缺,可能开始有数后来就空了,这不利于监测和长效统计,请各部门做好报表工作。
    省厅级与各市的数据常常不符,要注意一致性的问题,避免数据打架,建议新规划分市进行统计监测。
    注意设计定量目标指标体系时各领域比例的分配。目前这个草案的指标太多,难以保证全部指标都有连续性,法律保障方面的少,教育卫生比例大,关键重点的指标少。
    注意考核目标数值设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目标太高难达到,达标率不高。
        ⑤指标设计要留有余地,要考虑到社会变化因素和未知的影响因素。

        6.妇女儿童与健康专题
        (1)妇幼保健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
    覆盖不均匀,体制不顺。镇村一体化建议,村医纳入镇一级统筹。目前妇幼保健体系完整,但要将机构规划提上议事日程。从综合性大医院到社区医院,医疗体系已经比较健全了,但卫生保健体系却不健全,没有人没有机构去做。建议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指导网络。妇幼保健要有队伍,有经费。
    医疗经费问题。希望增加妇幼保健人员的经费和编制数,基层人才、物资都缺乏。
    项目管理。确定重点内容,当做项目来做,以项目管理来落实组织、人员和经费。将医护人员知识更新纳入考虑,用项目来带动人员培训,普及技术,解决人才匮乏的问题。按项目管理,可以扁平化管理,集中各方力量,但我们注意短板问题,分地域按情况来定。弄清楚可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与财政硬扭。
    财政部门同志建议不要用财政投入比做指标。因为国家除了对义务教育有比例规定,其他都没有,财政拨付都是跟大政策走,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和思路,不会因为规划指标定的高就追加投入。财政投入比例做参考指标,不做考核指标。
        (2)妇女医疗与保健。
    提议免费孕检,按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来执行,提供全程4次免费孕检,当然有并发症的孕妇除外,需要按医学需要决定次数。
    孕产妇死亡率。直接产科致死率已经下降很多,但间接产科致死率上升,主要是因为并发症。这是一个动态指标,在一定区间内,硬要求一年比一年高或一年比一年低,是不科学也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它已经不是医疗一家的事情,而受到经济、交通、个人和综合社会因素的影响,所以要纳入综合治理,不应卫生一家来管。
    建立妇科病普查准入机制。目前妇科病普查规范已全国统一,但是操作办法却没有规范,必须统一妇科病检查方法规范,数据共享,规范一致,报表也要统一。检查周期的确定与检查方法是相一致的,不是可以人为规定的,还要考虑病情。妇科病普治经费可否在社保中报销并且比例提高,建立相应救助途径。

        流动人口管理难,散居女职工的妇科病检查应由总工会来组织管
理,卫生只提供医疗服务。
        (3)儿童医疗与保健。
        ①5岁以下儿童中重型营养不良患病率设在低于2.5%是比较科学的。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不应列为考核指标,因为卫生医学是控制不了的,它受到很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建议用地中海贫血症活产数的降低代替它列入指标
    建议加入小学生定期体检率,由教育部门牵头落实,卫生部门提供服务。
    应降低儿童龋齿患病率和近视率,纳入儿童龋齿率为指标,对于儿童早期健康的投入将降低以后的花费。
    有些旧指标要淡出来,碘盐食用率可淡出。因为广东地区的甲状腺患病率并不高。
    加强儿童医院的建设。经济发展了,医疗保健系统应跟上,目前儿童医院很少,广东只有广州和深圳有,对儿童的投资对将来会减少很多社会支出。建议300万人口以上市设儿童医院。
    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目前残疾儿童康复率为20%多,对于0~6岁的免费义务康复有立法,以后可以做很多工作去落实。但如何制定康复率,统计口径上难操作。康复机构(针对聋盲哑、精神病和其他还有抢救价值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水平。目前省财政按照人均1元的标准下发残疾儿童康复费,但有些贫困地区地方财政支付乏力,难以借鉴。
        (4)指标讨论。
    加强出生缺陷(叶酸项目、补服率)孕检补助项目。与宣传教育计生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强调与中央保持一致,不考虑省的基准水平为多少,而依据中央的统一数,平均数。但要注意广东有些指标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了,升降很困难,所以建议不要强求与中央一致,同样各市指标也不用和省一致,可规定必须指标和自选指标。
    三分之一的市没有依法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应将它纳入规划。

    指标正负向的问题。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上升问题,从世界来看,它是随着社会发展水平上升而上升的。加上辅助孕产技术、生活节奏、环境的变化导致低体重出生率上升或早产率上升,所以建议取消或调整目标值。

 

(广东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广东省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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