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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将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教育“提质创优建高地”
万户以上居住区须单独配建中学
来源:本网 日期:2018-06-20 11:56:14

  近日,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提质创优建高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珠海市未来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提出到2020年,珠海市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针对目前珠海市教育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
  目前,珠海市公办幼儿园数量严重不足。据统计,2017年全市330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39所,占比11.8%,和广东省同期要求的公办幼儿园数量要达到幼儿园总量的30%差距甚大,位列全省21个地市倒数第二。《实施意见》提出,有计划、分步骤地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按要求移交当地政府办公办幼儿园,支持高校、企事业单位、街道及村居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实施意见》还提出,各区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升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补贴,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持续提高。制定科学合理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扶持的依据,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高质量的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市规范化幼儿园达95%以上。
  当前,珠海市中小学大班额的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香洲区。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珠海市小学大班额比例高达65.88%;初中大班额比例为17.49%。《实施意见》提出,依法落实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同时,通过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今后将逐步推进小学、初中分别按照班额不超过45人、50人进行招生。(珠海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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