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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反家庭暴力扎根人心:各地普遍开展反家暴日活动
来源:本网 日期:2016-12-27 17:06:11
        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到来之际,全国各地妇联通过反家暴宣传活动、召开座谈会、出台新机制等方式,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反家暴意识,交流贯彻实施反家暴法经验,建立和完善反家暴工作机制。
        11月25日当天,北京市妇联在全市公交候车亭、地铁进行“11·25”反家暴的灯箱宣传,并通知联通公司“百姓身边”栏目进行反家暴法的宣传,各区也会进行反家暴法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当天,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到房山区调研反家暴通道建设及反家暴相关工作情况。
        24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会同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反家暴法专题监督调研。据了解,今年4月,上海市妇儿工委牵头市公安局、市高院、市司法局等10部委,共同印发《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主要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界定各部门在反家暴工作中的职责。上海在街镇层面探索建立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落实法律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职责及处理程序,反家暴数据统计等。
        在各地反家暴日活动中,不仅有新机制的发布、交流会的召开,一些地方还别出心裁地举办了主题沙龙。
       “12338情系白丝带——‘反家暴·促和谐’”主题沙龙,是重庆市妇联主办,江北区妇联、五里店街道党工委承办的活动。活动特邀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专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与现场群众近距离开展互动交流,分享心理干预案例,以提升妇女们的维权意识。
         新办法和新机制,有助于推动反家暴法的贯彻落实。
         24日,云南省高院、云南省妇联联合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定实施办法》,根据遭受家暴的危险程度,“保护令”被分为一般和紧急两个级别,一般保护令法院在受理后72小时内必须发出,紧急保护令24小时内必须发出,保护令可多次申请,申请一次保护半年。
         为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在四川的贯彻落实,24日,四川省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工作规程)》。《工作规程》将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卫计、妇联等16个主要责任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并以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办案联动制度、案件督办制度、培训制度等5项制度构成《工作规程》的主要框架。
        22日,由广东江门市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江门市妇联、五邑大学政法学院联合主办,市侨乡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承办的“唇枪舌剑论家暴,凝聚力量创平安”辩论赛在五邑大学举行,吸引了近200名群众和学生参与。
       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旗妇联,针对妇女开展了维权志愿服务活动,讲解正确反映诉求的方式方法、《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内容,并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小手册,现场解答妇女相关咨询和诉求。达茂旗妇联联合艾不盖社区开展了“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普及反家庭暴力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知识。
        河北省承德县是全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项目”试点县。近日,该县在反家暴工作中推出新举措。县妇联联合县综治办、卫计局、教育局和民政局五家出台了《承德县关于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强制报告所保护的对象、强制报告的主体、强制报告的具体情形、强制报告的流程、违反强制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和强制报告制度的考核机制等。
        在武汉青山碧园社区,社区妇联组织了“反对家暴 做和谐最美家庭”宣传活动。活动不仅设置反家暴知识宣传栏,还开展了青山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预防家庭暴力常识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倡导家庭文明和谐的理念。同日,该市江岸、江汉区等15个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际反家暴日”系列活动宣传。
        将反家暴维权工作坊带进企业是深圳龙华新区观湖妇联反家暴维权宣传活动之一,11月23日,龙华新区观湖妇联以戏剧的形式,通过情景表演方式,直观地演示如何面对家庭暴力,指导企业员工如何预防和化解家庭矛盾。同时,各办事处妇联以维权戏剧工作坊为主题,把反家暴宣传活动送到观澜福城办事处福民、大水坑等社区和富士康等企业。此次系列活动,龙华新区各级妇女组织服务群众达5万人次。(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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