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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规划责任,大力推动广州市政府出台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本网 日期:2016-11-29 16:16:13

       为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关爱母婴健康,提高母乳喂养率,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家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11月2日广州市政府配套出台《广州市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下简称“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在未来三年里,广州市将实现市内大型商场超市、三甲医院、机场、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公园、星级酒店、办事大厅等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基本覆盖,到2019年有望建成800间以上公共场所母婴室。这是一个在全国率先以政府名义出台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专项行动计划。经公众投票,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被纳入2017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
        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一直倍受市民、人大代表和媒体等社会各界关注,在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推动下,该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市委分管领导划拨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推动母婴室建设;分管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两次在相关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加快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经过前期的充分筹备,在各成员单位的努力下,最终使“行动计划”得以出台。现将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是积极开展调研。结合广州实际,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联合专业科研团队、社会组织,先后走访了市发改委、市国规委、市交委、市卫生计生委等多家单位,集中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母婴室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发动干部利用出差和培训的机会,到北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等市进行母婴室实地调研,灵活收集相关地区成功的经验做法。二是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委托广东省社会学学会在全市范围内对公共场所母婴室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基本现状,撰写《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管理调查研究》报告,为市政府出台“行动计划”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三是起草“行动计划”。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主动承担起草“行动计划”初稿的任务,并先后两轮征求广州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政府意见。四是召开专项会议。分管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主持召开广州市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专项会议,以征求意见稿为基础,再次认真审议“行动计划”,经过反复研究和修改,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于11月2日正式印发“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提升一批、新建一批母婴室,打造一批示范点,以此推动全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广州市内大型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基本覆盖的目标。二是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前期筹备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2月);第二个阶段为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18年12月);第三个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全面铺开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力争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建成800间以上母婴室,评选100间广州市公共场所星级母婴室。三是保障措施。成立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各项工作。专项工作组由市发改委等24个单位组成,“行动计划”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同时,要求各区政府参照“行动计划”制定本辖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方案,负责推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
       “行动计划”的出台,是市妇儿工委主动作为,成员单位相互配合,政府高度重视的成果体现,是广州市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实施的又一重要举措,不仅为全社会营造关注母婴健康、倡导母乳喂养的良好氛围,同时也为全省乃至全国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更多城市建设规范化公共场所母婴室,造福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

(  广东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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