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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纲制订实施看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来源:本网 日期:2015-11-05 19:43:51

  我在1993年9月召开的妇女七大上被选为全国妇联副主席,进入党组、书记处,按照分工分管妇联权益、儿童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工作,后来组建权益部,妇儿工委办公室从办公厅单列出来。任期内,曾参与第一部、第二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制订及两纲的推进实施,参与筹备并组织召开了第一至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退下来后,我仍然非常关心妇女儿童工作,时刻关注这方面的信息。今年适逢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20周年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0周年,同时也是实施第三个“两纲(2011—2020)”的“中间点”,我不禁思绪万千,经常回想起当年在慕华、珮云、吴仪、秀莲同志的领导下,按照书记处要求,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制订推进“两纲”实施的往事。世妇会对我国妇女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如今20年过去了,国家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我们的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前不久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表了新的《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我阅读了全文并且听了秀岩同志、焦扬同志关于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和答记者问。虽然白皮书只有1万余字,但是全面展现了咱们国家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显著成就。我还观看了习主席9月27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并主持全球妇女峰会发表的重要讲话,看到当时会议现场反响热烈、掌声雷动,感到非常激动、非常亲切,为国家的重视和中国妇女儿童的发展进步感到欣慰。当年,我曾8次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联合国儿基会执行局年会,向世界介绍我国妇女儿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今天我对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谈几点感想:
  首先,感到各级党政领导对妇女儿童工作更加重视、更加支持。
  1994年,我曾到两个省调研,那时觉得政府主管领导对妇女儿童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他们认为妇联归党委管,妇女儿童发展是妇联的事,他们分管的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与妇联工作不搭界。那时我们感到牵头抓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真是“小牛拉大车”,拽不动。95世妇会前,为了使政府的承诺和发展有行动纲领,我们抓紧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95世妇会后,为了妇儿纲要落实,我们展开了一系列行动。珮云、慕华、吴仪等同志亲力亲为,利用各种时机、各种场合,向党政领导宣传妇女儿童工作。我还借鉴在省里当教育厅长时的经验,抓好对县市长的培训,创建两纲示范县(区),事实证明这些办法是行之有效的,抓住市县长就是牵住了牛鼻子。党政领导和政府部门对我们的工作重视起来、积极性也高了,工作取得了进展。特别是经吴仪拍板,给了一个亿的降消专项经费,坚持至今已是十几亿,加上政府的配套资金,我国两项降消目标已提前达到。
  这20年来,经过咱们几届妇联人的积极推动,国妇儿工委办的不懈努力,从中央到地方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已经达成了共识,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也更顺了。现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起来。政府不再把两纲当成额外负担,而是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整体议事日程,全局谋划、统筹安排。许多地方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视作民生工程、暖心工程,作为精准扶贫的切入点创新点,给予政策和人、财、物的支持保障。
  其次,感到妇女儿童工作机构不断完善、职能作用日益增强。
  我分管了8年国妇儿工委办工作,亲身体会到妇儿工委逐渐完善发展的过程。成员单位不断扩充,现在咱们国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从成立之初的19个增加到35个,涉及到保障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各个部门,比如发改委、教育、民政、财政、公安、司法、社保、卫生等等。全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成立了相应机构,组织体系更加完备了。妇儿办设在妇联,妇联主动协调,统筹各方,形成了两纲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向联合国提交妇女儿童纲要完成情况的国家报告。
  记得当年下边省市的妇儿工委办曾遇到过经费和编制问题,那时我们每到一处,总是替下边陈情争取支持。万事开头难,发展到今天,我们有了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经费,能够充分利用政府资源,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妇儿工委办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这几年不论是在北京还是到外地进行社会考察,无不感到广大妇联干部、妇女儿童工作者热情高、能力强,工作开展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
  第三,感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不断有创新发展。
  依法保障广大妇女儿童权益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当年我还曾参与过有关立法活动,如权益法修改、婚姻法修改等。20年间,国家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多部法律法规用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这些都与妇联人的努力分不开。现在常说要源头维权,我看刚刚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就体现了这一理念。妇联连续多年向全国人大建言出台国家社会领域的综合性反家暴法;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在“两会”上提出议案提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她们中有咱们妇联的同志,也有关注妇女儿童问题的专家学者;国妇儿工委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我们做得非常好。还有今年8月份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取消了刑法中的嫖宿幼女罪,而且加大了对猥亵、侮辱、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等等,这都说明我们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同时,我们看到基层维权工作方式也有创新,去年,离退休干部局组织到广西考察,其中一个点是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岗。我们实地查看了立案专窗、维权办公室、心理倾诉室、案件专用调解室,听取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到单单这一个维权岗创建5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5500多件,为400多名妇女儿童减缓免交诉讼费53.6万元。现在,全国都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建立起维权站、维权岗、家暴投诉站等等维权服务机构,基层还有了许多鲜活的经验,比如房山区法院设立的“家事审判庭”,专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等等。这些工作方式非常好,帮助妇女儿童解决了实际困难,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四,感到落实儿童优先、解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不断有新进展。
  我国是最早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之一,联合国儿基会称我国儿童工作是“旗舰”,陈慕华同志曾获得莫里斯·佩特奖。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强调儿童优先,性别意识纳入主流,所制定的儿童纲要贯彻始终,儿童教育、保健、生活保障、预防伤害等方面显著改善,并且不断研究解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特别是针对引发广泛关注的留守儿童在生存、关爱、安全保护、心理健康等方面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书记处给予高度重视,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将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全国范围内创建运行留守儿童之家。
  我们到许多地方,了解到各地的儿童之家都由专人进行管理维护,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保持为留守儿童开放。组织社会各界的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开展读书、游戏、亲子互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从生理、心理、安全等多方面给予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我感到,我们是在切切实实地从儿童需要出发,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健康茁壮成长。
  其实,这20年来我们的妇女儿童工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积极推动下、在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成果十分丰硕,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能简单地谈以上的四点感受。我相信,国家这么重视、政府强力支持、妇联人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我们的妇女儿童事业一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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