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力争于2016年完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由于受经济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失当等影响,一些未成年人遇到了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会保护制度。民政部于2013年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内容涵盖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保护受伤害未成年人、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等方面。
据介绍,一年多来,在民政部推进98个国家级试点地区基础上,各地又确定了105个省级试点地区。江苏等6省在各地市均确立了试点县(市、区),实现试点工作在地市级全覆盖。145个试点地区建立了由市(县)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44个试点地区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职能拓展为面向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122个试点地区通过整合12355青年服务热线、12349公益热线、市长热线等资源,积极受理响应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电话报告,及时发现掌握困境未成年人情况。(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