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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来源:本网 日期:2014-03-14 19:21:53

  日前,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指南指出,地震、火灾等灾害留给人们的逃生时间是有限的,一般是2分钟左右,应急疏散演练应明确最终的时间目标,原则上中学生2分钟以内,小学生3分钟以内完成。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设定合理的时间要求,通过经常性的演练逐步提升,最终达到设定的目标。
  “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指南要求,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根据指南要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制定演练方案,建立演练组织机构,利用操场、广场等设立应急疏散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将安全出口和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门上锁或堵塞;应将房间的老式内开窗户改成外开式或平移式窗户,一楼窗户的防护栏应符合消防要求,应急情况下防护栏能迅速打开。
  指南强调,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除伤病师生外)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演练前要对师生身体情况做一次问询检查,凡有特异体质(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的师生,演练前发烧、腿受伤等不宜进行紧张和奔跑活动的师生,要给予特殊考虑和安排。
  指南还对演练实施的避险科目和疏散科目进行了详细描述和部署。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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