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包括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2家企业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告诫。其中以生产减肥产品企业居多。
据介绍,若发现这32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今后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公告、联合查处,并在全国范围对其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当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政告诫会”,会议发布数据显示,通过分析2012年和2013年1—3月期间,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