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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国家养老财政将向农村倾斜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7:11:02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强调,政府不会推卸基本养老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基本原则中就提出要“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此外,民政部表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国家将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据了解,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以房养老”问题出现了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需要加以澄清。《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公益慈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举措。在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二十七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
  开展“以房养老”在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这次《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近日发布的意见,在基本原则中就提出要“坚持基本保障”。“坚持保障基本”,就是要让人人享有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就是要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着力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等。
  《意见》提出四项举措。首先,是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责任厘清:《意见》要求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针对农村老龄化形势比城市更为严峻的现状,民政部称,按照《意见》部署,今后,要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适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同时,各地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要重点向农村倾斜,改善农村敬老院的功能和设施条件,在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之外,向社会老人开放,重点提供护理型养老服务。政府将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全国老龄办2012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约有3300万失能老人,全国4亿家庭中,大概三分之一的家庭受到照料失能老人的困扰。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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