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通过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筹资政策等多项措施,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大农民就医保障力度。
通知提出,2013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其中,原有24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原则上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通知要求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