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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招已婚育女性也是性别歧视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7:08:32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已婚已育女性的职场竞争力远不如“无牵无挂”的未婚女性,因为她们有家庭“拖累”,无法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然而,不久前在湖北省武昌市某人才市场举行的一场女性招聘会上,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多数企业偏爱已婚已育女性。
  女性求职的艰辛一直倍受人们关注。不少用人单位将已婚已育女性拒之门外,认为女性有了家庭和孩子后,就不能安心地工作了。为了获得一份称心的工作,许多女性不得不作出无奈的选择和牺牲,要么推迟结婚,要么结婚之后不要孩子。这次武汉市的一些用人单位却青睐已婚已育女性,的确让人眼睛一亮,令不少人激动不已。但是,细细一想,这其实也是一种性别歧视。
  据一些用人单位的内部人士透露,他们之所以青睐已婚已育女性,是因为她们已结婚生子,家庭相对稳定。较之于“不安分、充满变数”的未婚女性,她们一来成熟稳重许多;二来家庭负担重,不会轻易离职,人员流动性小;三来少了情爱的羁绊,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更重要的是,她们早已休了产假,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能节约一笔不小的开支。
  不难看出,用人单位青睐已婚已育女性,并非是因为他们的用工观念真的改变了,更不意味着女性的求职之路已变得一片光明。其根本原因是,他们看中了这类女性身上的优势,准备好好利用这些优势。用人单位热捧已婚已育女性而冷落未婚女性,归根结底,依旧是源于对女性的歧视。对于未婚女性而言,同样有失公平。
  当今社会,虽然明目张胆的性别歧视己逐渐减少,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对女性的歧视依然存在,而且变得更加隐蔽。要真正解决女性求职歧视问题,需要系统治理。首先,应从立法上对用工性别歧视进行有力打击,对女性实施倾斜性保护。第二,应加大对反职场性别歧视的宣传,从观念上改变对女性的歧视性认识。第三,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治理女性求职歧视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切实保障女性的权益不受侵害,真正实现性别平等。(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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