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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全国妇联等十三部门下发通知 防治碘缺乏病 保护母婴健康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7:08:20

  中国妇女报记者耿兴敏发自北京 5月5日,卫生部、发改委、教育部、全国妇联等1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动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通知明确,2011年5月15日是我国第18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为“坚持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病”。通知公布了今年宣传的13个口号,其中包括“防治碘缺乏病,保护母婴健康”。 
  通知指出,由于人体缺碘不仅影响生长发育,更重要的是影响胎儿和婴幼儿的脑发育,造成不可恢复的智力损伤。针对我国还有3个省区尚处于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阶段,12个省(区、市)的55个县(市、区)居民户碘盐覆盖率低于90%以及西部局部地区碘盐推广普及任务仍然艰巨的严峻形势,要重点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和一些原盐产区加大宣传力度。
  通知要求,生产、批发、销售合格碘盐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缺碘地区群众健康。在缺碘地区擅自生产、批发、销售非碘食盐是违法行为。国家实施食盐加碘策略是为了预防碘缺乏病,提高我国人口素质。(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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