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首页 > 要闻 > 2010年
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快推行居住证制度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7:07:05

  大力为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提供便捷服务
  4月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阶段总结今年以来全省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情况,对全省加快推行居住证制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副省长、省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容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1月1日全省正式施行居住证制度以来,各地迅速行动,全力推进,绝大多数地方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部分地方落实了专项资金,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居住证制度业务培训,规范了居住证受理、发放操作规程,加快发证,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受理《广东省居住证》51.5万张,发证26.6万张。加上《广东省居住证》实施之前深圳市发放的《深圳市居住证》,全省发放居住证已超过1100万张。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键在领导,全力抓进度,重点看效果”的思路,健全机构,落实经费,加快受理发证进度,加大长效机制建设力度,切实实现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迅速健全机构、落实经费,确保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快受理发证进度。确保完成5月底前全省新发广东省居住证500万张、年底前应发证流动人口持证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三是为流动人口登记办证提供便利。四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按照积分制管理的办法,各地尽快制定出台流动人口在当地入户及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展“一证通”制度覆盖面,增强“一证通”制度的吸引力,确保实现居住证一证多能、全省通用的目标。
  会议要求,各地要大力为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提供便捷,在居住证受理点公开张贴居住证办证流程或办证须知,公开办证需要的材料种类、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时限及投诉监督方式,免费提供登记表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坚决杜绝流动人员反复多次上门补充材料的情况出现。严禁违反《条例》规定,将出具计生证明及收取劳动调配费、绿化费、卫生费等作为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省里规定的办证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种类,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种类或者提高受理门槛。各地可根据实际,采用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现场受理制证、县(区)集中制证和地级以上市集中制证等制发证模式,鼓励流动人口多办1年以上有效期的居住证。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04965号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 邮编 :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