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接到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以及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生产运行一切正常,全省城乡群众平安祥和度过了“十一”黄金周。
据省安委会统计,9月29日至10月5日下午5时,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09宗,死亡124人,受伤73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9.2%、10.01%和19.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72宗,死亡118人,受伤728人,同比分别下降35.95%、24.36%和37.13%;建筑、水上交通无人员伤亡事故;各类火灾事故133宗,死亡2人,受伤2人;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宗,死亡4人,受伤6人。
据分析,“十一”黄金周期间我省安全生产主要呈以下特点:一是事故起数整体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呈两位数下降。二是全省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恶性重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三是公众聚集场所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全省各地及大部分行业和领域未发生3人及以上重特大伤亡事故,尾矿库等重点行业保持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