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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领跑全国 小病治疗免费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8 22:53:55

  又一项惠及民生的政策—“小病治疗免费”即将投入试点,这是继在全国率先推出“十二年免费教育”后,珠海又一项领先全国的惠民措施。
  从明年1月1日起,珠海市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外来工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救助等政策也将相继启动。12月5日,珠海市就“小病治疗免费、中病进入保险、大病统筹救助”,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一、政府出资2.5个亿实现全民医保 
  即将试点的“小病治疗免费”是珠海市继“十二年免费教育”推行“免费婚检孕检”,“建立完善廉租房”等一系列惠民措施后,珠海居民享受到的又一项大实惠。这项措施不仅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由政府统一组织、向居民公平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此外,在保障体系、运作模式等方面也都实现了全国首创。
  “小病治疗免费”是珠海市民的一次健康革命。” 市卫生局唐本雄局长表示,新政策的推行将不仅仅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更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健康水平。
  启动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首年,政府的总投入在2.5个亿左右。其中采取政府投入和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的“小病治疗免费”,政府每年需花费1.47亿元;“中病进入保险”采取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府年投入3600多万元;实现城乡居民“大病统筹救助”政府需年投入1800多万元。
  “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项目实施后,珠海居民将实现小病有其医、中病有保险、大病有救助,逐步实现基本医疗均等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的。
  二、大病救助率先突破户籍界限
  珠海此前虽然出台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等医保制度,但仍存在部分职工和农民以及老年人等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的群体,此次新政策的“中病进入保险”,将本市城镇非从业人员、本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城镇居民和农民享受同等的财政补贴,同等缴费,同等待遇,城乡居民年医保制度实施后,原新型合作医疗的所有保障对象将一次性过渡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珠海真正实现全民医保。
  此外,更体现政府包容性的是在“大病统筹救助”中,珠海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户籍界限,来珠打工的外来工,只要参加了本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或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患病后仍无法承担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提出申请后也将得到珠海政府的救助。
  三、困难群体得到更多保障救助
  在“中病进入保险”环节,普通缴费人标准每人每年250元,政策特别规定,低保居民、重残居民、经济困难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等,可选择个人按每人每年25元标准缴费参保。
  “大病统筹救助”实行分类医疗救助,使困难大的能得到更多的救助。如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参战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等人群,考虑到这类人员的基本生活都要依靠政府救济才能维持,要支付3万元以内的自付费用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政策规定在救助上这类人员按不超过其个人当年实际承担医疗费予以全额救助,但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患者属非城乡低保对象,考虑其经济条件比低保对象要好,故设定为:按不超过其个人当年实际承担医疗费的70%予以限额救助,但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珠海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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