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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政府颁发《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在全市推行生育保险制度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6:44:04

  在九十年代中期,湛江市政府制定了《湛江市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在规划中提出在全市推动生育保险制度。湛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规划》和贯彻省劳动保障会议精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生育保险方案,并将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2006年,湛江市妇联针对近年妇女信访反映的女职工生育待遇得不到落实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分别向市人大提建议和向市政协提交“关于在我市推行生育保险制度”的提案,提出解决女职工生育权益问题的意见,引起市领导的重视。2007年5月,市人大组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女职工生育权益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群众的呼声,推进生育政策的出台做了大量工作;市政协把妇联提案列为重点提案跟踪督办。湛江市妇联领导跟进提案的落实,多次参加市政府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对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草案的讨论和研究。经广泛征求意见,2007年10月16日,湛江市政府颁发了《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在全市推行生育保险制度,使女职工生育待遇得到落实,依法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颁发实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对广大女职工切身权益的关怀和湛江市政府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和表现。(湛江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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