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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各种途径宣传《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6:43:38

  《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简称新《办法》)于2007年10月1日已正式实施。河源市妇联为了更好更快地宣传《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采取了一系列的宣传措施。
  一是主动向市政府申请,要求新《办法》全文在知名报刊上进行宣传。市政府非常重视新《办法》的宣传,新《办法》于10月15日在河源日报政务专版安排全文登载宣传;二是配合河源晚报社,针对新《办法》中充实的有关性骚扰、家庭暴力、女性就业等问题,结合本地案例,采取以案说法进行解读。目前,河源晚报分五期续裁了《女同胞——权益受侵别忍气吞声(新〈办法〉规定以恋爱、征婚为名玩弄女性可入罪)》、《性骚扰:女性不能承受之“侵”》、《怀孕了等于沦为失业者?》等进行了解读报导;三是充分利用“两规”督促检查之机,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向广大基层妇女派送新《办法》2000多册,向她们宣传新《办法》中完善及充实的有关新内容;四是结合我市开展第二期“拒绝黄赌毒、远离艾滋病”的宣传活动开展宣传。10月10日上午,市妇联在东源县灯塔镇组织全镇的村妇代会主任及“四禁”志愿者召开了第二期“拒绝黄赌毒、远离艾滋病”活动动员会暨“不让毒品进我家”骨干培训班。会上市妇联领导对新《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一一解读,要求与会人员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动员本地妇女开展学习新《办法》的热潮,为“平安和谐家庭”、“无毒家庭”、“无毒村”、“无毒社区”的创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五是组织市妇联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办法》。市妇联副主席就新《办法》的修改作了辅导学习,力求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河源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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