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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出台“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6:43:50

  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妇联基层组织,激发妇联工作活力,依托党的建设带动韶关市妇女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充分调动韶关市广大妇女参与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韶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日,韶关市委办发出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韶市委办[2007]38号),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韶关市“党建带妇建”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
  一是坚持“三个有利于”工作原则,即有利于加强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支持妇联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建和妇建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努力使妇联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精干、作风过硬的组织,使基层妇联组织普遍达到“四个有”的工作目标。
  二是以“五带”促发展,即通过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队伍建设、带作风建设、带工作发展,以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最终目标,把新时期我市的党建和妇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是建立“四个机制”,即组织领导机制、目标管理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工作激励机制,把妇建作为党建的重要任务,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统筹考虑,确保“党建带妇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韶关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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