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接到省妇联、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等十五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妇字[2007]36号)后,潮州市妇联迅速行动,在全市做好宣传贯彻广东省实施妇女法办法工作。一是联合市人大办、市委宣传部等十五个部门于近日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拟于9月初在《潮州日报》上刊登广东省实施妇女法办法全文;二是将在9月初召开潮州市维权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通报近年来潮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努力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题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三是结合潮州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平安和谐家庭’活动”,将于9月底在社区户外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开展学法图片展览、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实施妇女法办法的内容深入人心。(潮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