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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贯彻广东省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6:43:21

  广东省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于2007年5月14日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汕尾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刘雪真、市妇联副主席、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彭惠珍、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代表海丰县妇联主席朱小娟、先进个人代表市统计局副科长彭国行等四位同志参加会议。为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部署下一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于6月5日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一、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6月5日上午,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市政府430会议室召开。大会首先由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刘雪真同志传达广东省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然后,进行经验交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海丰县卫生局、陆丰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陆河县卫生局、市城区教育局分别在大会上做了《落实政策 搞好服务 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强化职能 突出协调 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工作》、《陆河县实施“降消”项目情况汇报》、《重视妇女儿童工作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发言;最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刘小静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并就下一阶段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加强领导,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妇女儿童工作体系与机制进一步完善,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康状况继续改善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明确职责,确保妇女儿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领导,促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加强培训,促进妇女再就业;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和民主决策的程度;关爱困境儿童,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在构建和谐汕尾中的作用。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刘闪星同志主持,各县(市、区)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统计局局长;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市政府宴请了全体参会人员。
  二、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的几点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妇儿工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妇女儿童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工作
  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更好地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制度、资金和组织保障。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妇儿工委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女干部培训、推荐等工作,巩固“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
  (二)关注弱势群体,尽力帮助困境妇女儿童
  充分发挥各级妇儿工委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扶助一批困境儿童(孤儿、单亲特困家庭儿童、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再就学;继续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从而提高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能力。加强和重视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生存发展状况的调查,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从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行动和特色活动。
  (三)大力开展妇女法律宣传,加强维权机制建设
  根据省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精神以及“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市妇联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及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继续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活动,促进法律进村、进厂、进社区,重点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法知晓度,使该法真正深入人心。
  (四)提高“双合格”活动实效,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以社区和儿童活动场所为主要阵地,把“双合格”活动与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小公民道德建设、全国少年儿童迎奥运等活动结合起来,使“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继续组织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充分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兴起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热潮。
  (五)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妇儿工委的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汕尾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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