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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在全市街道设立妇儿工委推动妇女儿童规划实施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6:42:41

  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儿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街道妇儿工委是深圳市妇儿工委2007年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深圳市撤镇改街道前,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所辖镇已设立了妇儿工委。2004年10月后,宝安、龙岗两区在城市化进程中撤镇改设街道,经市区妇儿工委办努力,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两区设立了街道妇儿工委。特区内的四个区街道一直未设立妇儿工委。
  实践证明,街道设立妇儿工委有利于统筹协调基层各部门的力量,促进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各区召开妇儿工委会议时,宝安、龙岗区是街道办领导(街道办妇儿工委主任由街道办副主任或街道办党委副书记兼任)参会,会后组织街道各部门贯彻会议精神比较落实;未设妇儿工委的区参会人员有时是街道办领导,有时是部门领导,会后协调开展工作难度较大。几年来,市区妇儿工委办为在特区内街道建立妇儿工委作了很大努力,2005年4月,深圳市妇儿工委办就街道办是否可以设立妇儿工委曾咨询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答复是:各市(区、县)根据工作需要可在街道办、行政村设立妇儿工委。2005年8月,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国务院妇儿工委主任吴仪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深圳市妇儿工委办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请示中,根据会议关于“规划进社区”的要求,结合深圳撤镇设街道办的实际,参照外省市的做法提出了加强基层妇儿工委机构建设,统一在街道一级设置妇儿工委,协调推动社区妇女儿童工作的建议。由于广东在街道建立妇儿工委没有先例,此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
  2006年下半年,深圳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开展了“党建带妇建”调研,同时,为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筹备以市委名义召开全市妇女工作会议,在研讨和筹备会议期间,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妇儿工委办再次提出了在街道建立妇儿工委的建议,得到了市妇联党组的重视,市妇儿工委办人员在抽调参与起草市委文件和征求各部门意见时,也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支持。2006年12月22日,市委召开了全市妇女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决定》(深发[2006]20号),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加强妇女工作”,并提出 “在街道设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在2007年2月12日召开的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闫小培提出,2005年,宝安、龙岗两区在镇改街道办时保留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继续发挥其作用,其它四区要按照市委要求,尽快设立街道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街道社区统筹协调妇女儿童工作,更好的促进市、区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
  今年3月,罗湖区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 率先在区属10个街道设立了妇儿工委,这是罗湖区贯彻市委妇女工作会议和市妇儿工委召开的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该区街道妇儿工委分别由民政、司法、计生、城管、劳动、文体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主任由街道分管教育或卫生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分别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人、妇联主席、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组成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妇联,主任由妇联主席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罗湖区设立街道妇儿工委,将进一步推动《深圳市罗湖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和《深圳市罗湖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的有效实施,确保妇女儿童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据了解,福田、南山、盐田三个区也正在积极筹备建立街道妇儿工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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