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广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近日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城中小学开学后学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因家庭贫困交不起书杂费而尚未返校的学生,各学校一概应先动员其返校,再通过各种办法解决其书杂费问题。各中小学要实行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制度,学生无故不上课超过3天的,教导处应将情况报告校长。
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学生考勤工作,实行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制度。不回学校上课超过5天的,学校应将情况及时报告镇(乡)人民政府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跟踪家访,动员学生返校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