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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8年之旅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情况综述
来源:本网 日期:2013-10-25 16:32:17

  一个春光融融的周日,在北京一个普通社区的健身器旁,记者与一位退休小学女教师从“鸡毛蒜皮”聊到国家大事。 
  ——“咱们国家的基本国策,您知道的有哪几项?” 
  ——“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哦,还有男女平等。” 
  ——“您认为男女平等重要吗?” 
  ——“当然重要。如果我也60岁退休,我可以多带几个班呀。” 
  这位老教师从退休年龄的切入点来理解男女平等,可见男女平等的国策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和实行,不仅将中国妇女事业和妇女运动推向新的阶梯,而且也将促进整个社会的协调和均衡发展。 
  沉甸甸的收获 
  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欢迎仪式上,代表中国向全世界庄严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妇女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这标志着中国妇女的发展正式纳入政府规划。在2003年召开的中国妇女九大开幕式上,李长春同志代表党中央所做的祝词中郑重提出,要通过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妇女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把男女平等同人口、资源、环境等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地位的尊重和对妇女工作的重视,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占世界妇女人口总数1/5的中国对国际妇女运动的贡献。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政府落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行动纲领》后续行动的正式启动。《纲要》是体现男女平等被纳入国策的政策体现(包括目标、措施、监测评估体系等)。8年来,《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有效实施已逐步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和领域,其主要标志是: 
  ——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已经成为促进全社会树立男女权利平等信念的理念基础; 
  ——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的战略观点应该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实践并纳入行动议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其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愈来愈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纲要》11项主要目标中的参政、就业、教育、卫生保健、权益保护5个方面被列为《纲要》实施的重点突破领域,并提出了25项相应指标进行重点监测,从确立法律、推行政策入手,保证了妇女在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同时,分享社会进步成果,妇女法律地位的提高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执行《行动纲领》、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的过程中,我国政府特别注意加强与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的密切合作,将全国性的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我国最大的非政府妇女组织全国妇联,是从国情出发,自上而下带动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积极参与男女平等进程的成功尝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提高妇女地位的机构设置方式。通过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多年来的密切合作,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积极的政府行为和人大、政协的广泛参与为主,以非政府组织的协作、配合为辅,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各级党委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和实施了地方妇女发展纲要,逐步完善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各级妇联组织也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 
  此外,在执行《行动纲领》、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的过程中,国家以法律和政策的约束力以及适时调整的政府措施来保证《纲要》目标的落实。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年3月30日发表的《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2000年以来,中国相继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从儿童的生存、成长和妇女的保健、教育、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加强了对妇女儿童权利的保护。比如,我们在陕西省西安市郊莲湖区的五一村就看到了这样可喜的现象。五一村党支部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给村上200多名嫁城女分了红,而且还给她们盖起了姑娘楼,彻底解决了她们的后顾之忧。此举被当地百姓传为佳话。白皮书指出,中国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受到保障。目前,国务院29个部委办共有女部级干部22人。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24%,女常委占常委总数的13.2%。第十届全国人大还选出女副总理1人、女国务委员1人。 
  我们还记得,2001年,中组部召开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会议,此次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制定了2001—2005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目标,它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地、州、盟)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领导班子各配备一名女干部,比以前党委、政府两大班子各配一名女干部的目标提得更高。时过4年,今年中组部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自查,各地妇联组织也以此为契机,配合各地党委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进一步推动。而在地方,很多省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如2004年1月,湖南省首次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新一年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落实。海南省各级组织部门把贯彻落实《海南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和实施《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落到实处。2003年,全省省级女干部(含享受同级干部待遇)7人,占同级干部比例的15.9%,比2000年的14.29%提高了1.61个百分点;厅级女干部(含享受同级干部待遇)42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0.17%,比2000年的8.85%提高了1.32个百分点。 
  此外,近年来妇女就业规模继续扩大,经济越来越独立。2002年,全国女性就业为33552万人,占总数的45.5%。2003年1—9月,下岗失业女性实现再就业131万人,占总数的37.43%。城镇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38%。 
  迎接新的挑战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8年,正处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不少人以为,只要经济增长了,社会进步接踵而来,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目标也会自然而然实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有调查显示知道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的人数比例为73.9%,赞成男女平等列为基本国策的占91%。同时,这项调查也显示,57.4%的人认为我国男女地位存在差异,超过30%的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现状并不满意。 
  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终期监测评估报告中也可以看出,十一项目标达标情况中,仍有“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进一步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两项目标未达标。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受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还不能为妇女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贫困仍是制约妇女发展的主要障碍;“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和陈旧观念在社会上还有相当的影响;一些部门和单位性别意识淡薄、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屡屡发生;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农村女童辍学、失学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卫生保健条件差、水平低;妇女在婚姻家庭领域受侵害的问题依然突出,强奸、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仍比较严重。 
  而近10年来,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政府采取了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有力措施,促进妇女就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日、韩三国的社会制度不同,但文化相近;发展程度不同,但同样处于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性别平等作为发展主流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所以,有相互借鉴和比较的意义。明年是“北京加十”,即对北京世妇会《行动纲领》执行情况的十年评估,作为’95世妇会的东道国,在全球的性别平等进程面前,我们如何书写更加出色的答卷? 
  男女平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既是对历史和实践的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8年来的实践与传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真正成为事实上的平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仍然任重道远。 
  值得欣慰的是,我们一直在努力。 
  今年“三八”节期间,广东深圳市100多辆大巴的车厢内外张贴男女平等国策宣传画,市妇联在市公交集团的支持下,选取了分别是国家、省、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公交线作为宣传载体,一辆辆奔驰的“大巴”像一个个流动的宣传站,强化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效应和社会影响力。而省妇联也与广州市交委合作,在1.6万辆出租车内张贴“男女平等”标语,向市民宣传基本国策。 
  这道亮丽、流动的风景线,传达的是春天的消息。让我们继续耕耘,让来年收获更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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