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广东省委联合11个省级行业(系统)主管厅局共同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集中公示等环节层层筛选,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被光荣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在共青团深圳市委近日举行的首届深圳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中,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张舒舒向与会代表展示了该院在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上的努力付出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团市委及各兄弟单位的高度赞扬。随后,团市委对获得省级、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
近年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以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为己任,深入实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预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心理、司法和社会等全方位救助。据统计,今年以来在该院的努力下,共有7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8人重新就业;累计开展111次心理疏导,17人次获得经济救助,救助金额达80036元。(深圳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