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深圳龙华区检察院和政法委联合印发《龙华区关于“护苗龙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深圳检察机关首次与政法委就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联合发文。
《意见》指出,推动“护苗龙华”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要坚持“一体两翼”,打造龙华区涉案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工作模式。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区检察院已在区妇幼保健院建立了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模式,此做法将在全区进行推广。
接下来,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搭建“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等未成年人被害人“五大救助”立体平台,大力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深圳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