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正式开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上线首日直接结算131人次,大病保险支出约84万元。大病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的开通,标志着梅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均实现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群众异地就医更加便捷。
之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内异地住院时,产生的大病保险所赔付金额部分需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后才能报销,不仅报销时间长、程序繁多,而且给患者家属带来较大垫资压力。今年,梅州市将省内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直接结算列为十件民生实事内容之一。梅州市医疗保障局与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承保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和结算管理办法,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实现“三个无需”的目标。一是“无需垫资”,参保人无需垫付大病保险报销费用,缓解了就医压力。二是“无需等待”,涉及的报销费用在医院当场直接结算,较以往省去了较长的报销周期。三是“无需资料”,省去了繁琐的报销手续和报销材料。(梅州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