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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季开学起北京中小学生课后活动政府买单
来源:本网 日期:2014-01-27 23:00:23

  2014年春季开学起,北京市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学生的课后活动将由政府买单。1月20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中小学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的3点半至5点这段时间安排课外活动,财政部门将按照学生人头给予补贴,拟投入5亿元左右。
  长期以来,因为无法早下班接孩子,中小学放学后3点半到5点这段时间一直困扰着家长。为此,很多家长不得不给孩子报了学校或社会机构举办的托管班或培训班,孩子们这边走出学校课堂,那边又被托管班的老师看住写作业、做练习,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家长为此也不少花钱。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市教委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推动学校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各区县、学校会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3点半至5点的课外时间安排活动,每周不少于3天,每天不低于1小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县与学校自行制定。
  课后活动的辅导老师可以是符合学校开展活动需求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可以是体育俱乐部、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也可以是具有专业特长的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科学家等各领域的专业人才,还可以是符合条件的志愿者。
  为切实提升孩子们文艺、体育、科技方面的素养,市教委要求各学校安排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课后活动,其内容与形式应与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锻炼一小时”有机结合。具体包括:组织学校或学区范围的活动和比赛,开展“科学家进校园”、“体育明星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创造条件让学生广泛参与各类体育、艺术以及科技等社团活动。
  市财政将以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在校生人数为基础,按照城区生均每年400元、远郊区县生均每年500元标准将经费拨至各区县,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这些经费主要用于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包括外聘教师费用、场地租用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以及购买社会服务产生的费用等。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为确保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落到实处,春季开学后,市教委将对各区县和学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全程跟踪,检查实效。

  (来源:国务院妇儿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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