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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采取五大举措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
来源:本网 日期:2013-09-26 23:32:03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把“扩大与促进就业”作为“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在全省实施,全面推进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在9月1日至2日召开的全省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作了题为《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开创再就业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执政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发展目标,摆上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工作责任、政策落实、资金投入、措施保证“四到位”。要突出重点,搞好服务,加强培训,全面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为推进“扩大与促进就业”这项民心工程的实施,广东采取了五大举措:
  一是实行考评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定了《广东省2003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把净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改善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等五项目标量化,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每年对各市和省直部门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加快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发挥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作用,广东按照“互联互通,公开共享”的要求,加快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力争今年底前建成覆盖省、市、县(市、区)各部分街道、乡镇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大力改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设施和手段,实现再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有效进行地区劳动力余缺调剂,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同时,加快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力争在9月底实现所有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
  三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省政府将出台《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行业投资的促进(再)就业基地新增的就业岗位,应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本地(省)下岗失业人员;其他新增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40%的比例招用本地(省)下岗失业人员。使政府掌握一批岗位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对“4050”人员实行托底安置。同时,省政府还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补助各地购买公益性岗位。
  四是加大对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在2003-2005年省财政安排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及贴息资金2.5亿元,每年安排各项再就业补贴1.34 亿元、民营经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000万元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3000万元,在此基础上,从明年起每年再增加安排2.5亿元再就业资金。
  五是实施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战略。着重建设好“两个基地,一所技校”:全省每个市县建立一批再就业培训基地,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每个市建设一所国家重点技校。为此,从明年起,广东省财政每年拿出2亿元,帮助15个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建设一所符合国家重点技校标准的技校,使全省技校在校生从目前的22万人扩大到2007年的36万人,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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