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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聘任首批家事调查员协助法院调查家事案件
来源:本网 日期:2018-05-11 15:19:48

  5月2日,梅州市中级法院举行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为10名来自各县(市、区)妇联相关部门的首批家事调查员颁发聘书。市法院副院长王利珍、市妇联副主席刘红茹出席并讲话,市妇联相关部室工作人员、市法院民庭法官及市家事调查员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今后,家事调查员将协助法院在本区域或跨区域对家事案件进行委托调查、收集信息并形成“家事调查报告”,为办案法官全面详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提供依据。
  长期以来,家事纠纷因具有伦理性、隐蔽性等特点,在案件进入诉讼时,往往存在证据收集难、事实查明难等问题。为进一步理清纠纷事实,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熟悉基层、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根据省法院工作部署,市法院与市妇联联手建立了家事调查员队伍。着力推进全市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水平提升,促进家事纠纷得到高效、公正审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聘任仪式上,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向家事调查员介绍了《广东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家事调查员的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和行为要求等。受委托的家事调查员将通过走访社区、亲属、邻居、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情感经历和未成年人的抚养状况、老人的赡养状况等,并填写书面家事调查报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必要时出席法庭陈述意见建议。(梅州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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