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梅州市司法局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近日,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西区社区、丰顺县北斗镇拾荷村等2个村(社区)日前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此次获评的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做到了组织健全有力、法治教育扎实有效、民主制度规范完备、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标准化社区建设中取得了突出成绩,是我市新时代基层政权民主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
自2004年开展首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以来,我市已有8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去年我市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207个,占全市村(社区)比率达54%,超出当年42%的创建目标。(梅州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