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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升至980元/人/月
来源:本网 日期:2018-07-18 16:43:38

  为切实保障珠海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珠海市政府同意,今年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896元/人/月调整到980元/人/月,提高幅度达9.4%。珠海市实际发放的低保补差水平一直与珠三角二类城市先进水平保持一致,略高于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9.2%),位于全省前列。
  2012年至2017年,珠海市已连续六次提高低保标准,低保标准由350元/人/月提高至896元/人/月,提高幅度达156%,并于2014年实现城乡一体化。截至今年6月,珠海市共有在册低保户5146户,7348人。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低保金发放未达标的月份,将按市政府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2018 年新保的低保户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今年,珠海市将继续规范低保管理,通过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高对象认定的精准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此次低保提标后,将同步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珠海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将由1434元/人/月提高至1568元/人/月,提高幅度9.4%。(珠海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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