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珠海市拟进一步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资助标准,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目前,珠海市养老机构一共有20家,其中公办10家、民办10家。全市养老机构拥有床位3252张,其中公办养老床位1961张,民办养老床位1346张。
按照相关要求,珠海市将根据连续入住3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服务对象实际所占用床位数,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资助,每张床位每月的资助标准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300元。评定为省二级以上且在评定有效期内的养老机构,还将在300元资助标准的基数上给予等级评定资助。
此外,根据相关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中的新增床位(包括新建和改扩建新增床位)资助标准将翻一番,每张床位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000元提升到2000元,最长资助期限为5年。(珠海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