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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实行监管全覆盖
来源:本网 日期:2016-11-03 18:45:41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校园内外食品安全问题,近日,该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2016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全部实施“明厨亮灶”,学校食堂A级单位比例达到20%以上;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
        (一)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重点监管。根据《通知》,市食药局将对全市包括大中小学、托幼机构、职业学校、教育机构等学校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二)实现抽检全覆盖,问题食品发现一宗查处一宗。《通知》要求,对校内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销售主体实现抽检全覆盖,对校内及校园周边销售的食品品种要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抽检全覆盖;对学校食堂,2016年抽检学校食堂500批次以上,并逐年提升抽检批次,三年内实现学校食堂全覆盖。
        (三)严打校园及周边食品问题,涉嫌犯罪追究刑责。为保证孩子们的身体健康,防止病从口入,在实现抽检全覆盖的同时,《通知》要求市市场稽查局加强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将校园及其周边作为执法重点,每年开展相应的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各类违法行为。
         (四)开展师生食品安全宣教,促进社会共治。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深圳也在不断努力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来源:深圳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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