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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零容忍!韶关武江区法院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来源:本网 日期:2016-05-26 22:23:59
  近日,韶关市民王某将其丈夫李某起诉到法院,控诉其有家庭暴力行为,并申请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武江区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规定,于是决定发出人身保护令,保护王某人身安全,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据悉,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韶关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保护令,为维护妇女权益撑起了司法的“保护伞”。
  据介绍,2006年,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在广州打工时相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8月两人结婚。然而婚后王某没有感受到夫妻间应有的甜蜜,李某不仅好逸恶劳,没有家庭责任感,还染上了毒瘾,经常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就对王某拳打脚踢。为此,王某曾多次报警,也进行了验伤,但李某仍不悔改。2015年底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李某还骗王某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结果李某在民政局不但不肯离婚,还对王某大打出手。法院审查后决定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李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王某及其母亲吴某。
  现实生活中,家暴中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司法将全面干预家庭暴力打骂妻子、打骂孩子等不再是家事。该新法的出台实施,提供了从预防到救助的全链条式保护覆盖,明确了各社会团体与个人的义务,将有效防治家庭暴力行为,为妇女儿童等家暴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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