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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来源:本网 日期:2015-07-24 01:24:56

  广东省公安厅在7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广东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包括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记者了解到,此次户籍改革的目标是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省城镇落户。
  作为创新人口管理手段之一,广东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同时,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民政、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社会服务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根据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地要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放开直系亲属投靠,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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