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山市教体局联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印发《中山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在三年内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6000个以上,使适龄儿童基本实现就近入园。
新一轮的《计划》明确,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和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办园质量和保教水平稳步提高。全市计划三年内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6000个以上,每年新增不少于2000个。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保持90%以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85%以上,适龄儿童基本实现就近入园。
为了破解“入园贵”难题,《计划》提出要积极扶持公益普惠园的发展,每年按照省规范化标准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幼儿园。省规范化幼儿园达到80%以上,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95%;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举办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0%以上;到2016年,全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75%以上,全市专任教师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80%以上。
《计划》要求,逐步清理整顿办园条件简陋,管理不规范,办园质量低的幼儿园。要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按照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同时,要依法维护幼儿园教师权益,通过生均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另外,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问题还将纳入年检内容。
关于提升学前教育的具体措施有两个重点:一是新建小区必须按照相关的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通过公开招标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开展公益普惠幼儿园认证和扶持行动,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是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好,具有公益性质的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5年底前,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将联合出台认定和扶持公益普惠行幼儿园实施办法,对认定的公益普惠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适当补助扶持,促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此外,根据《计划》,各镇(区)政府要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造成幼儿园。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据悉,2011年至2013年,全市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3年底,87.5%的乡镇建成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99.8%。(中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