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佛山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总结了《佛山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第一期的实施情况:2011年—2013年,佛山学前三年在园幼儿23.6万人,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但学前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政府分担学前教育办园成本比例有待提高等多方面,因此教育部门拟实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市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比例达50%以上,而最快到今年年底,全市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比例有望达60%以上;明年年底,全市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比例将达80%以上。与此同时,第二期的行动计划提出,到明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将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90%以上的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也将拥有独立开办的规范化幼儿园。
在幼儿园数量增加的同时,对幼儿园的师资和保教质量提出了新目标。到2016年,全市80%以上的幼儿园教师需具备相应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75%以上。而全市的“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占比95%以上。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村集体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其中规定,园舍属国有资产,并租赁给社会团体、个人开办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者只要能在租园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普惠性幼儿园资格,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就可以享受零租金的优惠政策。
过去一些幼儿园的培养成本都是采取幼儿园向物价部门报备的方式,并以此作为自己高收费的依据。为此,佛山市教育局提出,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善幼儿园幼儿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机制,拟实行幼儿教育培养成本定点监审与抽样监审相结合,分区分类理清各等级幼儿园办园的平均成本,提高幼儿园收费定价、调价工作的科学性。教育部门还将优化幼儿园成本管理工作,要求各幼儿园厉行节约办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及,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所占的比例。市教育部门解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助学实施办法》将进一步完善,今后将逐步扩大资助范围,而资助标准也有望进一步提高。(佛山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