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成年犯罪低龄化的特点,湛江市吴川法院自2014年设立“少年法庭”以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实行“圆桌审判”,找准感化点,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通过实行“圆桌审判”,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9件98人,均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
该少年法庭坚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像“医生对待病人,家长对待子女,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用椭圆形的审判桌取代普通审判模式中高高在上的“法台式审理”,打破了传统刑事审判的模式,营造了缓和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氛围,也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湛江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