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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全面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
来源:本网 日期:2015-04-13 22:35:16

  近日,江门市出台《江门市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意见》。2015年起,江门市全面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全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的运转经费将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每所安排1万元。此外,各市(区)、镇级财政也要至少按照1:1:1的比例配套运转经费,即江门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每年至少可获得3万元的财政补贴。
  2011年,江门市首次下发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的相关实施意见,主要对学校少年宫建设基本原则、主要功能、建设标准和模式等作了说明。2015年3月,我市再次印发《江门市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意见》,从经费保障、资金管理、保证日常运作、稳定师资队伍等方面,对我市推进学校少年宫工作进行了指导。其中,除政府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外,《意见》还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入到学校少年宫的建设中来。同时,要求学校少年宫的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混用;严格管理器材采购、场所修缮、运转补贴三个环节。
  为鼓励各学校少年宫建立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意见》指出,相关部门需积极组建文艺、科普、体育等不同类别的兼职辅导员队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充实少年宫辅导员队伍。各市(区)可安排资金给予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辅导员、管理员一定的课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课时30元至50元。为保障学校少年宫的正常运作,《意见》对其活动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平日放学后和节假日的活动时间由学校结合实际作出安排,但在寒假期间要集中8天至10天、暑假期限间集中15天至20天,组织自愿参加的学生开展活动。
  据了解,江门市于2011年启动学校少年宫建设,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的示范带动下,目前已经建成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84所,实现了乡镇中心学校全覆盖。我市将加强部门合理联动,形成“文明办牵头组织、教育部门业务指导和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资金保障、其它有关部门合力共建、学校运行管理、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文体娱乐、科技体验、劳动技能、经典诵读等活动,提升学校少年宫的建设水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江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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