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省人大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广州市黄埔区文冲社区办公室主任陆翠芬等省人大代表为部分村居民用水难问题6次追问有关部门负责人。
供水到了村居口怎么保障用水安全?村居为什么要负担“三个一点”的费用“?能否参照用电、用燃气的服务,做法有点突破?能否把红线内、红线外的框框剔除?村村通自来水从2020年提前到2018年,能否再往前一点?在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省人大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上,广州市黄埔区文冲社区办公室主任陆翠芬等省人大代表6次追问有关部门负责人。
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一项法定的代表履职活动,被约见的负责人应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正值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广东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满月,8位省人大代表通过追问式履职,聚焦民生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体现了履职能力和务求解决问题的态度。
代表追问▶▷“改水”资金能否有突破
广州市“改水”工程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即由供水企业、区政府、村集体共同负担一点。广州市水务局供水处副处长陈超雄解释,具体分摊情况为,村红线外的供水管道由自来水公司建设,红线内的管道由村里集资改造,区里负责相关道路的路面修复。
“为什么农电改革不用,改水就要村居来负担?它那一点从哪里拿?”陆翠芬不太满意这种说法。她说,记得农电改革的时候,当初只要求社区跟村负责配合工作,不存在要负担这“一点”经费。有经济来源的社区可以承担,没经济来源的就可能变成村民的负担。为什么改电能做到,改水就不行,这个能否有点突破?
陈超雄表示,这个“一”就是现在村总表的业主,原来村跟自来水公司签订协议,安装总表,这是历史形成的状况。广州市自来水厂迄今100年,这个现状我们正在去改变。目前,广州市中心城区在册138条城中村,有57条通过“三个一点”的模式实现了抄表到楼。
“不能再用‘历史’两个字把过去不合理的东西延续下去了。”省人大代表、广州市石牌三骏企业集团党委书记池锦玲说,“三个一点”在广州不太实用,因为广州所有的城中村都已经撤村改制,没有村委会,这个“一”谁来负责?这是一个历史形成的状况,但这是不合理的,要改变!
“我们必须要承认这个管理现状,必须要面对。但红线内、红线外是谁说了算,能否把‘红线内、红线外’这条框框剔除,能否跳出来?”陆翠芬反问。
代表建言▶▷用水问题尽快有个时间表
广州市水务局介绍,目前广州市中心城区在册138条城中村,有57条通过“三个一点”的模式实现了抄表到楼。
陆翠芬表示,在农村,一栋楼一个表没问题。“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一个村里给你装十个八个的表,之后不管有没有水喝,不管水干不干净,收不收到费,反正一个月来对三五个表,对完表拍拍屁股走人,这样的做法实在真的不行。”
据介绍,目前城中村有一些历史欠费没有办法追缴,部分总表供水的城中村由于管理不善,管网漏耗比较高,导致村集体拖欠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也影响到自来水公司的经营运作。
“历史欠账怎么去面对,谁来承担?到时候越滚越大,政府被它拖累了,企业被它拖累了,村居委被它拖累了。”陆翠芬认为,这个欠费,拖累的不是别人,是用水的居民。有关单位从上到下要转变服务意识。
池锦玲指出,既然城中村村民在改制后已经成为居民,就应该同城同待遇。
“推进城镇化,首先要解决用水问题,尽快有个时间表,把改水工作搞好。”珠海市三灶镇鱼月村委会村党支部书记吴锦有如是希望。
部门回应▶▷正研究总表分表水费如何结算
陈超雄回应称,广州市将继续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全市216条城中村供水设施的改造,达到“抄表到楼”。在一些村还没改造之前,对于还没有抄表到楼的城中村内部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的问题,目前省、市物价局正在研究总表和分表水费结算如何规定一个差额,村如何跟住户按一定比例进行结算。
省水利厅副厅长刘敏表示,广东村村通自来水原来计划是2020年完成,实现其他93个县区达到“三个90%”,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水质保障率达到90%,入户率达到90%。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将村村通自来水的实现时间提前到2018年。
陆翠芬表示,“我这个建议2015年提出来,如果2018年能完成,我感觉非常好”。
■人物
陆翠芬:我真正想做的就是“民生代表”
2014年以来,省人大代表、广州市黄埔区文冲社区办公室主任陆翠芬在与部分省人大代表经过调研发现,我省部分村居仍被用水难问题困扰,陈旧的管理办法既无法与时俱进,从现状看还隐藏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与用电、用燃气的现状相比有明显差距。日前,根据《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陆翠芬提出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力求了解有关情况,推动问题解决。
“我感觉水的问题被忽视了。我作为一名普通居民,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希望通过走访,通过约见,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1月16日,面对参加约见会的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广州市水务局等政府部门负责人,陆翠芬面带忧虑地倾诉。
在约见会上,陆翠芬还提起一件事:2014年4月17日,媒体披露广州新塘“大墩村”用水事件,偷接“老鼠管”10年损失金额约4000万元。
“大墩村是一个小的缩影,如果一偷电马上就可以监控那就好了。但偷水10年一直没人发现,难道这不是一个管理缺陷?能否把大墩村用水管理的缺陷,还有如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健康的水,真的想点办法,做点工作。越是个难题,越要想办法解决。”陆翠芬在心里琢磨着。
陆翠芬说,她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一直没离开过生活的地方。用电、用水,都是人们每天离不开的,农村用水更要引起重视。“我也生活在村里面,估计我们自来水公司,在村里面安装了一个大表,有一个水的质量检测,总表的水有检测,不等于总表之后的水也合格,因为到村里面还有一个很漫长的管网。到了之后如何保障饮用水安全,一点保障也没有。”
她说,作为人大代表就需要把民生需要反映的事情反映出来。如果我们真正对想要做的事情,拿出办法,这些建议是可以落地的。“我不是明星代表,我真正想做的就是一个民生代表。”
当听到我省完成村村通自来水任务时间已从2020年提前到2018年,陆翠芬说:“最好能再往前一点,这是我最希望的,也希望多出一些好政策。”
■链接
人大代表发现村居自来水管理六类问题
1.目前我省大部分村居供水管理工作由村居委自行负责,村居委不具备安装、监测、维护、组织运营等专业能力和资质,工作长期处于混乱状态。
2.供水管网的损耗、维护费和人工等费用由村居委负担,导致有的村居委为了弥补亏损,调高用水价格,造成收费不合理,甚至乱收费的现象。
3.村居委替代供水公司作为收费主体,直接向村居民收取水费,对欠交水费问题无法制约。
4.村居委没有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对管网进行实时监控和处置,漏水现象无法控制,损失严重;且长期承担大笔修建、管理、维护和损耗等费用,负担较重。
5.村居委自建供水设施陈旧,故障频发,所供水质长年没有检验,村居民的饮用水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6.服务村居民的污水处理设施普遍没有修建,供水公司向自费组织安装水表入户的村居民收取污水处理费是否合理。(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