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26日下午在广州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副主任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法规案中个别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决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5日在广州举行。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