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城区法院针对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复杂多样性,加大调解力度,既讲法理又讲亲情,以情动人、切实提高子女抚养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截至目前,该院审结抚养纠纷案件76宗,其中,68宗以调解、撤诉结案,调解撤诉率达89.5%。
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不同类型的案件,调解的难度也不一样。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构建多角度、多层次的调解格局,充分调动律师、基层组织、当事人亲友和一切可运用的力量,牢牢掌握当事人思想状况,将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紧密相扣,逐步推进。同时,该院要求法官在开展审判工作时,要充分考虑案件双方当事人各方面因素,深入了解案情,摸透当事人的真实想法,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积极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充分向当事人释法,让当事人明白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权衡利害,慎重决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的法制和伦理道德教育及思想疏导,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不满情绪,尽量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相对有利于健康成长、生活稳定的家庭环境。(汕尾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供稿)